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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担任辩护人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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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5 14: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亲属担任辩护人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其中,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员包括:(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由此可以看出,近亲属作为亲友的一部分,是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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