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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邦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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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郭邦发无罪。但是,检察员起诉书认定郭邦发有罪。
笔者查阅了郭邦发刑事犯罪案的相关资料,了解了郭邦发相关情况,认为郭邦发无犯罪行为。无犯罪事实,起诉书载明的犯罪事实不存在,因此人民检察院必须根据事实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检察员以及检察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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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襄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0月16日向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04月22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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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郭邦发索要拆迁补偿款、赔偿款等等,不给就不回襄阳市。这不是敲诈勒索。但是,司法腐败人员就用不沾边的敲诈勒索罪关押郭邦发。
当然这是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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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襄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报捕。
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审查起诉。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南漳县人民法院判决。
判刑监禁都是为了打击报复。不允许郭邦发举报投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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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郭邦发无罪。但是,检察员起诉书认定郭邦发有罪。
笔者查阅了郭邦发刑事犯罪案的相关资料,了解了郭邦发相关情况,认为郭邦发无犯罪行为。无犯罪事实,起诉书载明的犯罪事实不存在,因此人民检察院必须根据事实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检察员以及检察长的法律责任。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366&page=1&extra=#pid2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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