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监督学会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79|回复: 3

欢迎乔现成同志加入北京大六法律咨询公司平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4 09: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乔现成同志加入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法治工作者。
       学习、宣传、遵守、运用、捍卫宪法法律,宣传习近平思想,宣传20大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遇事找法的指示办事,帮助人民群众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依法维权。为法治中国做贡献,为中国繁荣昌盛作贡献,为世界人民做贡献。
IMG_20240103_18481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09: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乔现成同志加入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法治工作者。
       学习、宣传、遵守、运用、捍卫宪法法律,宣传习近平思想,宣传20大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遇事找法的指示办事,帮助人民群众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依法维权。为法治中国做贡献,为中国繁荣昌盛作贡献,为世界人民做贡献。
详见: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483&extra=page%3D1

点评

海!外直播 bitly.net/g6gg 禁闻视频 bitly.net/vvvmm 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进市场购物,却在研究着你的物价。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要买房,却在研究着你的房价。有的人,儿孙都在美国,却在研究着你该如何爱国...   发表于 2024-1-4 10: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世界监督论坛

GMT+8, 2024-5-3 13:31 , Processed in 0.05057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