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监督学会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监督严兆海案办案人员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2 22: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休止的退查,无休止的延长办案期限,是违反疑罪从无的原则的行为,也是变相超期羁押表现,总之,这些行为都是乱作为,也是公检法办案单位相关领导及其上级有关单位领导不纠正错案的表现,是典型的不作为。也是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59&page=2#lastpos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5 23: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休止的退查,无休止的延长办案期限,是违反疑罪从无的原则的行为,也是变相超期羁押表现,总之,这些行为都是乱作为,也是公检法办案单位相关领导及其上级有关单位领导不纠正错案的表现,是典型的不作为。也是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59&page=2#lastpos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6 00: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关于办案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6 0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举报至最高人民检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6 09: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时敏(党组书记、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证据不足,为什么批捕呢?对于本案变相超期羁押,视而不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7 16: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邮编:518036

联系电话:0755-8353500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8 13: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00: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0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银行了?开钱庄了?有存折吗?有存单吗?有类似于银行的存款,取款的银行卡吗?
没有这些,怎么叫存款呢?谁存款?在在严兆海所在的公司吗?公司不是钱庄,更不是银行,谁在那里存款?严兆海机器公司没有 办理存款业务的人员、部门。无存款的行为没有取款的行为发生。,怎么能称得上吸收存款行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6-29 00: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办理存款取款业务,无存款取款行为,扰乱金融秩序,无从谈起。荒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世界监督论坛

GMT+8, 2024-5-7 15:11 , Processed in 0.03947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