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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严兆海案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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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3 19: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 关于公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之规定,可以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问题申请游行,表示抗议,要求法院按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享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办事。要求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法院,对此案进行监督,纠正错误。要求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对该案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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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3 19: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举报权,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宪法,第27条的规定。人民群众都有监督权。根据宪法第5条的规定,对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人民群众都有权利举报投诉,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他们的责任。要求上级法院、要求检查机关追究枉法裁判的法官的法律责任。可以,建议撤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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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3: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7-12 07:4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分析如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1、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2、人民检察院发现
1)被告人的真实身份
2)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 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
3、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
可以变更起诉。
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
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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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3: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分析如下:
前提条件:时机
1、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2、动态情况(事实依据):
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
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
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
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
可以变更起诉

时机:
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
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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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3: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11-4 23:31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 ...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390

出席第一手法庭时,在以上宣判之前可以变更诉讼,其他环节、其他程序中不得变更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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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3: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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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3: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公检法涉嫌乱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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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22: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判决书可以看出来。严兆海是无罪的。最严重的问题是程序违法,枉法裁判,胆大包天。公检法人员犯罪。

这一次判决之前我已经说过了。第一,严兆海无罪。第二,不得发回重审。第三检查员不得变更起诉。本来就不应该有这一次判决过程。这一次判决就是多余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第四就是变相超级羁押,特别明显。

就法院的错误,可以发快手抖音,引用我发布的文章,还可以就这个问题申请游行扩大影响。将本案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更大范围的曝光。

筹备资金骋请高级律师专家作为辩护人。组成得力辩护团队。资金不足也是一大障碍
敢于捍卫法律的尊严律师,才能帮助严兆海说话,起到翻案的作用。当然反腐败的曝光队伍还需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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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22: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律师真正将上述文章看懂了,严兆海案就可以翻案了!这不是吹牛!而是依据法律出的结论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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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1 23: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判决书可以看出。严兆海无犯罪行为,是无罪的。本案最严重的问题是程序违法,无犯罪事实,判决结论错误,枉法裁判,胆大包天。有关公检法办案人员等涉嫌犯罪。

       再审一审判决之前,严兆海案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
       第一,严兆海无罪,无犯罪行为。
       第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裁定错误,不得发回重审,无法律依据。
       第三,龙岗区检察院不得变更起诉,检察院没有法律依据,无犯罪事实。本来就不应该有这一次判决过程。这一次判决就是多余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就是变相超级羁押,特别明显。

      就法院的错误,可以发快手抖音,引用我发布的文章,还可以就法院枉法裁判的问题申请游行,以扩大影响,将本案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在更大范围内曝光,引起有关人员或者领导重视。

      当务之急,筹备资金骋请高级律师专家作为辩护人。组成得力辩护团队。资金不足也是一大障碍
      聘请资深的且敢于捍卫法律尊严的律师,才能帮助严兆海说话,起到翻案的作用。随泼逐流人云亦云的律师不利于翻案,这样的律师必须淘汰掉。
      反腐败曝光队伍还需要扩大。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59&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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