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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严兆海案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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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7 09: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宪法、法律监督严兆海案的办案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批评权建议权,有举报投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毫不例外,严兆海案,必须遵循上述规定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关于对于一切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规定,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办案人员必须予以追究。

宪法全文:
http://www.jianduwang.red/a/dangzhang/20180324_53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93&highlight=%E5%88%91%E6%B3%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_全文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67&pid=16605&page=1&extra=#pid16605

资料,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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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00: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01.20拘留 2020. 02.19逮捕           2020.10.26公诉             至2021.11.11一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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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播 v.ht/93333 禁闻视频 v.ht/66222 一司机说:这几天在琢磨,开着政府检验合格的车,烧着政府说达标的油,贴著政府发排放合格绿标,政府却说空气质量差是我们车造成,我就纳闷,难道是我踩油门的姿势不对吗?   发表于 2023-7-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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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19 00: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6-19 00:04
2020.01.20拘留  02.19逮捕至2021.11.11一审结案

公检法审期21个月又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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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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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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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要求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提出投诉和建议。当然可以提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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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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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6-21 05: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形式诉讼法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 ...

一,二审已经结束,必须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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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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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6-21 05: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6-21 05:54
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

       已经审理很久了,居然证据不足,就是没有犯罪事实,没有犯罪事实,就是无罪,疑罪从无这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相应的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此时应该无罪释放。没有必要发回重审。在这个阶段还羁押,这样,明显都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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