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uemaowei 于 2021-12-21 10:35 编辑
漠视自己的正当权利就等于给腐败的土壤浇水
无论在哪个单位和部门,总有人而且大多数人对自己应该享有的正当权利不予重视甚至漠视,这往往给单位领导滋生了胡乱作为和官僚执政的腐败土壤。 我们知道,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在单位里涉及到职工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和进修考核权、取得劳动报酬和休假的权利等。在相同的待遇和竞争条件下,如果作为一个热爱同志、热爱工作、热爱集体、能履行公平正义及党员职责的好职员,而不去争取这个权利或监督这个权利的落实过程,就很容易为领导干部留下自由行政甚而胡乱行政的运作空间,在这个空间里, 他就可以恣意作为、可以送人、可以拉关系、也可以行贿受贿直至违法。 任何腐败不是一为官就有、或官位本身带来的,而是在为官路上形成的。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老虎没路下不了山。为什么有些领导上任时正直廉明,而在位时间长了就不清洁、变腐了?不是他要变坏,而是环境的空气有毒了、生活的土壤变质了,在这样的土地上即使水纯洁,也不可能长出健康的参天大树来。 我国宪法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因此,为践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时,将我国建设成完善的法治社会、法制中国、法治政府,需要我们每个人积极参与、勇于监督、勇于斗争,在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上努力奋斗,争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