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一访北京刘丰就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丰就
他年过七旬,却有着年轻人一样的激情;作为律师事务工作者,每天奔波在全国各地,为老百姓维权,40多年法律人生路,他的声誉已由湘楚大地走向了全国;他的足迹已遍及各级人民法院。他就是刘丰就,一个将勇气与智慧,将彪悍的性格与正义的维护贯穿于生命与灵魂的刑事辩护律师。让我们沿着他的足迹,记录他“让每一个案件都走向公平正义”的历程,记录他执着的精神和坚定信仰与信念。因为其事迹值得记录,其精神值得颂扬,其案例更值得载入史册。
刘丰就,北京刘丰就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长沙正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男,汉族,湖南省城步县人,中国法学学会会员,律师法律功底深厚,知识广博,在刑事、民事、国家赔偿以及公益维权等领域都有卓越的表现和建树。律师执业40多年来,办案3000余件,十分重视公民权益,在罪与非罪的边缘屡创奇迹,如在杨ⅹ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罗x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王ⅹ隆挪用资金等案等,为十人做无罪代理,获得巨大成功,除王x隆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九人均获无罪、不捕、不起诉释放。
刘丰就律师有一种“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性格特质,曾作为中国首个律师带领团队进京设立了几个法律咨询服务办公室,为老百姓免费法律咨询,在办案中,总是想尽一切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有10起案件,分别历经省高检抗诉,省高院再审,以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查等程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刘丰就律师注重实践,务实、博学、敬业、经验丰富、代理技巧娴熟、视法律为信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严格操守、严守底线、敢打善拼、义无反顾,这一切均源自他对民族命运的思考,源自他对人间公平的强烈责任,源自他用生命追求的律政“梦”想。
湖湘名人网记者:王祥志
湖南公益网新闻编辑记者:刘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