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作为被告一美利坚合众国象征性的元首和领袖,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当地时间2020年3月19日美国华盛顿白宫出席美国疫情记者会时公开将新冠病毒称为“中国病毒”(the Chinese Virus),不顾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的官方命名决定,违反《世界卫生组织命名新型人类传染病的最佳实践》中“在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的术语包括地理方位(比如中东呼吸综合征、西班牙流感、裂谷热)、人名(比如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恰加斯氏病)、动物或食物种群(猪流感、禽流感、猴痘)、涉及到文化、人口、工业或职业(如军团)和可煽动过度恐慌的术语(如不明、致命、流行)”原则,将病毒与中国进行关联,造成歧视,发挥了错误引导作用,对中国及中国人民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贬损效果。作为中国公民之一员,原告认为被告一美国联邦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白宫发言的行为代表着被告一的行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理应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