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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村霸抢我农田谁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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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6 20: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曲阳县村霸抢我农田谁人管!
时间:2020-01-16 15:59:37 来源:本网 作者:孙文杰 [[url=]大[/url][url=]中[/url][url=]小[/url]]

我叫:赵京川(父亲),男
    我叫:赵雷刚(儿子),男130634198804151739
    我二人为父子关系,现住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赵家庄村村民
     
    我要投诉:赵成军(抢占我土地人),男
    现住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赵家庄村中合路一号
   
    2018年春,在村霸赵成军无数次软磨硬泡纠缠之下,由本村村民赵俊章作为见证人,赵京川与赵成军签署了调换经营双方相关责任田协议(附协议书)。因为赵京川文化水平低,对承包集体责任田土地运营的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很多,而赵成军系本村干部,对村民承包责任田自主调换相关操作应当具备专业法理上的认识和遵守职责,本着对村干部赵成军充分信任再加上不堪其扰的心理,便草签了这份协议。



    协议书1/2


    在签署协议一个月后,赵京川发现自己与赵成军互转的承包土地意外被用做建筑工程石料场,大量不规则石块、垃圾杂物垫高作业改变土地原貌,彻底破坏耕地生产生态环境,严重摧毁耕地种植价值,而协议交换的赵成军土地却因各种扯皮推诿迟迟无法交割,预感不妙的赵京川匆忙找到那份协议书。份协议竟然没有明确土地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也没有违约惩罚条款。更加可气的是,赵成军连这份他自己精心炮制的协议也不遵守。倚仗自身村干部身份,肆无忌惮地欺压村民,拒绝兑现赵京川的正当权益保障,谋取个人非法不正当利益。

                                                                                         建筑工程石料场,大量不规则石块

                                                                                                          垃圾杂物垫高作业改变土地原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管理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二、而协议签署后不懂法的赵京川才发现协议在调换土地流转期限、土地用途、违法使用责任明确、违约责任等等多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无法保障流转的承包土地合法使用,属于违规无效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现赵京川要求当地土地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村干部赵成军违规使用集体土地行为,恢复土地原有样貌,赔偿被恶意破坏土地原承包人的损失,保障农村集体耕地依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再结合赵成军本村干部身份,赵京川认为自己签署的协议属于本人不懂法犯的错,但赵成军却是有恶意违规操作嫌疑,应当撤销该协议合法性、追究其违法破坏农业生产土地的责任、退回诈取的在原土地所有人赵京川土地上非法改变地貌施工费用三万元(附收款收据)。但是赵京川多次和赵成军交涉无果、乡村两级行政部门协调无效情况下,赵京川走投无路投诉到中国法制经济网络电视台第九摄制组(附反映信),要求曝光这起黑恶案件真相。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1)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5)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6)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7)第六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8)第六十三条 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10)第六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经营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承包土地合法经营,依法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各项权益作了详细的规定,该法规自2003年3月一日起施行,经过两次修正已经非常完善合理,是保护我们国家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健康至关重要的法治保障。作为一名村干部,赵成军不会不知道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如此知法犯法利欲熏心肆意践踏村民利益还怎么能行使基层行政工作?是什么思想令其在村匪地霸的位置上骄横跋扈?凭什么关系在村干部的岗位上为所欲为?


                                                                                                                  赵成军


    本网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相信在全党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在“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凌厉攻势下,邪恶势力头顶的达摩之剑依旧高悬!全国扫黑除恶铲除村匪路霸捷报频传,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赵家庄村的邪恶势力还能猖狂到几时?!

我爱我的祖国,我也希望我的祖国爱护我。我的祖国充满光明,请不要让我在黑暗中迷茫的徘徊。

望有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还我一个公道!我的联系方式(赵京川):15032251355.

    编辑:孙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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