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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效的宪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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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6 09: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不能自觉接受监督,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2017年01月24日07: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整体设计,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书中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期间的讲话、文章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十个专题,共计三百七十一段重要论述。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其中,该书第九篇重点阐述“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精彩论述如下:

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

长期以来,党内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了一句口号。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我常常提及毛泽东同志和黄炎培先生在延安的“窑洞对”。当年“窑洞对”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了吗?恐怕还没有。一些领导干部怕监督、不愿意被监督,觉得老是有人监督不自在、干事不方便。古人说:“距谏者塞,专己者孤。”如果把监督当成挑刺儿,或者当成摆设,就听不到真话、看不到真相,有了失误、犯了错误也浑然不知,那是十分危险的。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5月18日)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2016年10月24日),《人民日报》2016年11月3日

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派驻机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各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显增强。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5页

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

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中,有的同志虚怀若谷、从谏如流,热忱欢迎监督;有的同志能够接受监督,但只是就事论事地改正缺点错误,而不会举一反三完善自己;有的同志则不愿接受监督,甚至千方百计回避监督、抵触监督。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

——《党员、干部都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鞭策自己》(2015年9月11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78-679页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会影响到领导干部的舒适度。问题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6页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一个重要导向就在于建好笼子、强化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实践证明,巡视制度可以有效、管用,关键是要用好。巡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改进巡视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不搞不教而诛,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必须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要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有的软弱涣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不能“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2页

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2页

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后有八府巡按,走到哪里,捧着尚方宝剑,八面威风。我们的巡视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根本在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4-25页

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27-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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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6 09: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亲自部署建设村里这个组织 遏制村干部腐败和不正之风!
2017-08-31 13:12:00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https://m.gmw.cn/baijia/2022-01/09/35436080.html
  如今在村里,除了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这“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渐渐成为村里的“第三委”,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它剑指基层腐败、防止村干部滥用权力!

  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开会部署了!

  昨天下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的探索性实践,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图自法制晚报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设立的对村级事务实施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是一种基层自治组织形式。

  从目前部分地区的实践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通常由3到5人组成,由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等人不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对村委会依法行事的监督和制衡机构,在涉及群众利益的资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对农业扶持力度越来越大、惠农资金也越来越多,许多补助资金的发放都要通过村一级的相关工作,村干部的行为是否合规、流程是否透明,都需要监督。而且,防止‘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也更要建立村一级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资金量较大,这种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是2004年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后陈村成立的。说起成立的原因,就和村里财务不透明导致矛盾纠纷不断有关。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后陈村的1200多亩土地陆续被征用,征用款累计达1900多万元。但是,由于村里的重大决策不公开,村务不透明、不规范,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危机与日俱增。据报道,部分村民为发泄对村干部的不满,曾经掀翻了政府公车,村支书走马灯一样的换,不是在换届选举时落选,就是因为经济问题被免职。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第三方监督组织——村财务监督小组成立了,后来又升级成了村级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到后陈村调研,肯定了后陈村的做法。他说,这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

  十多年来,很多地方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监督什么?

  在此次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之前,大家主要是按照2010年发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来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近些年,一些省份也出台了各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比如《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其中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1. 监督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主要监督村务按照“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班子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的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

  2. 监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制定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村级财务事项按月或者按季度进行审查。全程监督行政村一级的集体“三资”运作情况,监督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运作,特别是加强对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

  3. 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对村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进行民主监督,重点是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4. 监督农村工程项目实施。对村、组两级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以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5. 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由村民或者村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

  6. 维护村民监督权益。保持与村民的密切联系,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农村基层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和经济事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惠农强农政策措施落实监督,对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等进行监督。

  另外,广东省相关部门去年还发出通知,进一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经费,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

  自我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各省份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了不少,而昨天,村里的这个“第三委”走上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这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党国英认为,这说明国家要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在全国层面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把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给村民自治带来新的抓手,用更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



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图自新华网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保持客观公正?

  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也有网友表示了担忧,比如村监委会会不会找村委会的麻烦、又会不会被村委会拉拢……

  党国英认为,只要按照章程选人、办事,就能力争保证监督行为得当:“首先,村务监督委员会有组织、有工作规章,一旦发现问题如何处理,都要有规可循,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在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准则。按照制度监督别人、按照准则进行自律,就能让村务监督委员会良好地运转起来。”

  甘肃省目前实行的《甘肃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就规定:“不得随意干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也指出,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监督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这将会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更规范。



图为山西省运城市城北街道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从各地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之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将迎来新的阶段。

  让村务在阳光下运作、让贪污腐败远离农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监督”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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