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统计调查中心等11个下属管理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 : 西咸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6-28 05:37
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各新城、各园办:
根据工作需要,经4月21日新区党工委会议审定,同意设立统计调查中心等11个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具体如下:
一、统计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三新”调查、非公有制经济调查等专项及临时性调查工作,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城乡收入、市场物价、农业生产、企业监测等统计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农村贫困、退耕还林、畜禽生产、农民工、文明城市等专项监测;负责组织工作、职工思想、环保状况、社会治安等民意调查工作,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全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统计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改革创新发展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4名。
二、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新区本级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委会本级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与核算工作;负责管委会本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的核算工作及本级机关局室支出预算的申报、经费核算、专项经费的审核、划拨和年终决算、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管委会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招标限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财政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4名。
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新区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的经办工作;负责协调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能,负责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新区所辖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资格审定、参保管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对各新城经办点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新区社会保险统计、稽核等工作;负责新区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经办人员、各单位社保专管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人社民政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30名(含空港、秦汉、沣西、泾河四个新城派驻窗口工作人员)。
四、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和西咸新区关于人才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新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负责新区就业及再就业服务工作;搭建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平台,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评价、推荐等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学历认证、自费留学、中介、各类人才素质测评、培训等相关人才服务工作;负责新区创业指导和孵化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为区内流动人员提供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负责做好应届毕业生报到工作;负责办理毕业生落户及集体户籍卡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人才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承担西咸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管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人社民政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6名。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产籍管理等工作;负责权籍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争议调处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政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4名。
六、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房屋中介市场和房屋租赁管理;负责房屋测绘、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负责物业行业管理;负责房屋维修资金和公有住房管理;负责房屋安全、房屋执法监察、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4名。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负责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档案;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负责查处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对各新城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规划建设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6名。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督促负责学前一年幼儿学费减免,贫困家庭困难补助管理;指导和管理贫困生资助及生源地贷款工作;指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管理(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等;指导各新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催收、统计、汇总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教育卫体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4名。
九、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工作;负责计生及流动人口管理,精神卫生防治,妇幼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教育卫体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6名。
十、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它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对自然生态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涉及的水、气、声、固废危废、辐射以及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监管;负责群众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和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生态破坏事件及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2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6名。
十一、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开展全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等环节的监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负责动物疫情的监督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农产品监督监测;负责农经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检验检疫、林木病虫害防治和管护;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水产养殖与渔业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河道管理、水源地监察及水政日常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城乡管理局下属管理服务机构,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员控制数6名。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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