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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严兆海案办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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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大多数法律人士的理解:

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 ... fr=detail-recommend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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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21: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一般情况下会不予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2-01-22
中国监督网总编:
根据上述规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不得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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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22: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处理
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720907722175084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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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23: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分析: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中国监督网总编意见: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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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23: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书注明2019.12.19拘留

实际拘留:2019.1.20  ?

2020.2.19逮捕
第一次补侦2020.4.26  ----2020.5:22

2020.7.14侦查完毕

2020.7.14开始审查起诉
2020.8.13补充侦查--- 2020.9.10
2020.10.11起延长期限,批准了吗?详情?

2020.10.26审查完毕,提起公诉

法院立案日期不详
2021.1.25第一次退还补充侦查
2021.5.25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
2021.11.11一审龙岗法院判决

二审立案时间不详
2023.2.23审判长张宇 审判员袁琰、刘晓娜 作判决,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刑诉法第236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二发回龙岗区法院重新审理 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无罪。

2023.2.27重审,龙岗法院立案
退回补充侦查

该案件还有一些具体日期在案卷材料中无从得知,如重审何时退回补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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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2 01: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立即纠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刑终2420号裁定

        2023.2.2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宇 、审判员袁琰、刘晓娜三人作出(2021)粤03刑终2420号形式裁定,裁定称,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刑诉法第236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
       二、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无罪。为什么不改判无罪呢?显然,该裁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请注意,以上法律规定“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案的情况是,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与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同,法律规定是或然性,本案是认定事实不清且证据不足,不具有或然性。
       也就是说,一审判决严兆海有罪是错误的,因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时,必须改判无罪,必须作出严兆海无罪的裁判。不得裁定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必须改判严兆海无罪,没有必要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才是正常的法律方面的逻辑思维。
       一方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另一方面不否定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再说,一审法院判决严兆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是荒唐的,严兆海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犯罪不成立,认定其有罪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也不符合该罪名的犯罪构成,不符合犯罪客观条件。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59&page=6&extra=#pid2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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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2 01: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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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2 10: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广东省高级法院立即纠正深圳市中级法院2420号裁定

            严保芝建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纠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刑终2420号裁定的错误,立即放人。

        事实与理由如下:

        2023.2.2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宇 、审判员袁琰、刘晓娜三人作出(2021)粤03刑终2420号刑事裁定,裁定称,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刑诉法第236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
       二、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改判无罪。该裁定存在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请注意,以上法律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案的情况是,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与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同,法律规定的是或然性,本案是认定事实不清且证据不足,不具有或然性,也就是说,一审判决严兆海有罪是错误的,因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时,必须改判,必须作出严兆海无罪的裁判。不得裁定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必须改判严兆海无罪,没有必要发回龙岗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这才是正常的法律方面的逻辑思维。
       一方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另一方面不否定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发回重审,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再说,一审法院判决严兆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是荒唐的,严兆海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犯罪不成立,认定其有罪不符合刑法相关规定,也不符合该罪名的犯罪构成,不符合犯罪客观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一审法院宣判前变更起诉,而在二审阶段的发回重审时变更起诉,也是不合法的,没有法律依据。涉嫌变相超期羁押严兆海。
      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即如实上报案情,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即可。
详见:世界监督论坛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159&page=6&extra=#pid2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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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2 10: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 发表于 2023-6-21 06:30
监督建议书
      严兆海案,审理经历了42个月,涉嫌严重的变相超期羁押。
      建议人根据《中华 ...

关于公检法自行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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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2 10: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兆海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法律分析:上述法律规定“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从此可以看出,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除此之外,人民检察院不得补充起诉。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严兆海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阶段,变更起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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