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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乱作为:歪曲法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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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1-10 18:27: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有权审查诉讼代理人是否适格吗?法律依据何在?多少条多少款? ​司法解释中有规定什么人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什么人是适格❓什么人不适格,有这样的司法解释吗?答案:没有。
       司法解释规定了必须委托什么样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吗?其他的人不得作为诉讼代理人吗?有这样的规定吗?
       司法解释中有关于应该委托什么的规定吗?什么人不得作为诉讼代理人?不应该不得委托什么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有这样的规定吗?
      答案:没有。
      法律没有司法解释的效力高吗?
      答案:司法解释只是一家之言。江敏,你这个法院院长不知道吗?法官不知道吗?
       法律有效力,必须执行法律,不得执行错误的、违背法律的司法解释。  ​
       该法院引用的司法解释,实际上是多余的,没有解释的必要,并不是自由裁量权,用得着最高法院解释吗?
       江敏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合格吗?相关法律十分清楚字面意思是很清楚的,不需要解释,再说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是一家之言,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惠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等,他们故意篡改法律,歪曲法律,屡教不改,必须问责! ​他们拒不精准执法,无视法律,为所欲为,随心所欲,横行霸道。拒绝接受批评,拒绝建议,拒绝听取人民的建议,拒绝接受人民监督。
      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  捍卫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方针政策,捍卫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将乱作为慢权的人民法院的院长王敏撤职查办。 ​
       惠城区人民法院有权利审核当事人的代理权吗?有审核权吗?该法院有权干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吗?该法院有权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说三道四吗?法律依据何在? ​
       惠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院长对于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基本原则他们也是知道的, ​ 但是他们仍然明知故犯,法律没有授权他们对于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挑剔,提出建议意见,他们仍然违法干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甚至不准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更有甚者,惠城区人民法院还将已经就位在代理人席位上诉讼代理人赶下去,极度侵权,让代理人十分尴尬和难堪。 ​惠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对于法律规定中的应该、可以、应当、必须、禁止、不得等这些词语的意思都不懂吗?小学6年级学生都懂这些词语的意思,知道这些词语之间的区别所在!
       我估计他们是懂的,法官也好,院长也好,都是懂,他们应该知道,实际他也知道,其违法行为是故意的,别有用心,排斥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某些法官,某些院长喜欢与律师等代理人合谋,同流合污,制造冤假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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