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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霞霞为其父亲王缠廷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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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2: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视法律,乱作为是不称职的表现,这时,就应该问责,当时不问责,相当于,法官违法乱作为的成本太低。对于法官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待遇毫无降低。这是有关方面考核不作为的表现,监督不力,放任了干部的违法行为,会导致不作为乱作为愈演愈烈。
      必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办事,不放过每一个不作为乱作为,一律问责,就可以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政治局面,人民群众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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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2: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霞霞:
      2024.05.10(星期五)下午,我们去方山县看守所,请我爸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16时许,我王霞霞与姜律师去法院交的委托书,接收委托书的是法院的李书记员,具体名字不清楚,和我们沟通的是刘保全法官,刚开始愿意让我当辩护人的,让见我爸,后来,他又说阅卷只能在法院看,顺便他们也看一下,最后他又说,检察院沟通过,不允许让我当辩护人了。他说我涉及案件中,我是隐形证人,他还说:在法院和检察院在场的情况下可以见,答应的好好的。
第二天早上我去法院,法院说让我写申请书,让公安局同意我才能见,我不知道法院什么意思,以各种理由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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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辩护人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霞霞,女,1989年4月19日出生,住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潘家坂村339号,联系电话:1513582--3。
申请事项:对方山县人民法院刘泉葆法官口头通知的拒绝申请人担任被告人王缠廷的辩护人持异议,要求合议庭允许申请人担任被告人王缠廷的辩护人。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24年5月9日,向方山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被告人王缠廷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合议庭成员刘泉葆法官,递交了由被告人王缠廷签字按手印的委托申请人作为辩护人的委托书,并递交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全部委托手续,但是刘泉葆法官拒绝申请人担任被告人王缠廷的辩护人,对刘泉葆法官做出的口头决定,申请人表示异议,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王霞霞王霞霞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前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申请人作为被告人王缠廷的亲生女儿,在接受王缠廷的委托后是有权利作为辩护人为其辩护,因此方山县人民法院刘泉葆法官口头做出的拒绝申请人担任辩护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权利担任被告人王缠廷的辩护人,望合议庭准许。                                                


      申请人:王霞霞                                                                                         
      2024  年   5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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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不维护法律尊严,人民法院的尊严何在?宪法法律的尊严何在?党的形象何在?党中央的形象何在?法官的形象何在?因此对于无视党中央形象无视法律的的法官,必须开除,革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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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霞霞说:
      我于2024年5月15号上午去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看守所会见我父亲王缠廷,看到我父亲身体非常虚弱,脸色苍白,神情痛苦,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本身我父亲就患有胃癌晚期现在连半碗饭都吃不进去,生命垂危,我看都这种情况我痛心疾首。公安认定我父亲为敲诈勒索罪已被逮捕,我认为这是一起彻彻底底的冤案。

      笔者说明:王霞霞说,方山县对于王缠廷病重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进行了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认为,看守所不具备治疗此病的条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王缠廷的家属也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是,办案人员不予依法办理,公安局办案人员未履行法定程序没有给与答复。家属怀疑办案人员未上报给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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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本案事实来看,腐败分子张xX被举报之后,企图拿钱解决问题,要求举报人撤回举报、撤回投诉,撤回曝光文章。以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
      更为严重的是,腐败分子xy逃避查处之后,倒打一耙反咬一口。举报被举报人举报王晨婷敲诈勒索,企图让司法机关追究王缠廷的刑事责任将把举报人王缠廷送进监狱,打击报复举报人王缠廷。
       腐败分子卑鄙无耻。
​       首先,本案属于典型的、严重的打击报复行为。程序明显违法,非法立案、非常刑事拘留、非常报捕、非法批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止对无犯罪行为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违反了审查立案的规定,违反了刑事拘留等规定。
​      事发2019年。为什么张永明等当时不报案呢?
      假定王缠构成敲诈罪,那么张永明他们会在2019年就进行报案。
      实际上,王缠廷的反腐败举报不构成敲诈罪,他们不敢诬告陷害王缠廷。现在,有相关领导发话了:必须利用司法手段,问罪,将王缠廷送进监狱关起来,让王缠廷长期失声,不能举报投诉。
      该县有关乱作为的领导的目的是非法利用司法手控制举报人王缠廷的举报投诉行动,阻止他继续举报投诉。用关押的方式,用司法羁押的方式挤压的方法,用司法手段的控制王缠廷不让他再发声,使他失声。更有甚者,在王缠廷胃癌晚期手术后,如此病重,有生命危险,不宜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下,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将逮捕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王缠廷的家属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仍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不准予取保候审。
​      对于立案侦查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质疑:
      王霞霞说,2024年1月31号凌晨1点58分接到报案,时隔2分钟,凌晨2点钟,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我爸王缠廷从家中带走刑事拘留,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非法诬告我爸王缠廷  在我爸胃癌晚期的情况下  没有证据不让我爸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想利用权利让我爸失声 ,死在看守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 。方山县个别领导,打着司法机关的旗号打击报复举报人  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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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霞霞:2024-05-21日上午,公诉人当庭给合议庭刘泉葆递纸条,内容未公开。
笔者:审判长以及合议庭,应该处于中立地位,不应该与公诉人当庭通信,公诉人与合议庭成员递纸条,有什么法律依据?请该检察院和法院向公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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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23:4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霞霞:
我于2024年5月15号上午去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看守所会见我父亲王缠廷,看到我父亲身体非常虚弱,脸色苍白,神情痛苦,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本身我父亲就患有胃癌晚期现在连半碗饭都吃不进去,生命垂危,我看都这种情况我痛心疾首。公安认定我父亲为敲诈勒索罪已被
逮捕,我认为这是一起彻彻底底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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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5 00:04: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时间:2024年5月21日九点多,持续到中午11点40左右,中间我们要求休庭,看见我爸实在撑不住了,但审判长说看守所让赶11点半回去,说在坚持上10分钟,法院说,下午2点半开庭
      但是我们到的了的时候大门还没开,我们等了一会,然后大门开了我们进去,当我们安检完到了三楼审判庭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入庭,播放着那块地的视频,他们私自开庭了。
      因为证人证明,有我家地,我家的地被占了。石灰场占了那块地,但公安局他们的资料上写的是没有占,过了几分钟我爸就进来了,持续了不到两个小时我爸身体再次撑不住了,建议休庭,同意让休十分钟,因为今天下午来的时候没有拿止疼药,身体极度不适,后来我爸实在撑不住了。
      然后就说明天再开, 次日​开庭时间:九点多,持续到中午11点40左右,中间我们要求休庭,看见我爸实在撑不住了,但审判长说看守所让赶11点半回去,说在坚持上10分钟,下午说得是2点半开庭但是我们到的了的时候大门还没开,我们等了一会,然后大门开了我们进去,当我们安检完到了三楼审判庭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入庭,播放着那块地的视频,因为证人证明那有我家地。而且灰场也占了那块地但他们的资料上写的是没有,过了几分钟我爸就进来了,持续了不到两个小时我爸身体再次撑不住了,建议休庭,同意让休十分钟,因为今天下午来的时候没有拿止疼药,身体极度不适,后来我爸实在撑不住了。

然后就说明天再开, ​

      事发2019年。为什么张永明等当时不报案呢? 假定王缠构成敲诈罪,那么张永明他们会在2019年就进行报案。 实际上,王缠廷的反腐败举报不构成敲诈罪,他们不敢诬告陷害王缠廷。现在,有相关领导发话了:必须利用司法手段,问罪,将王缠廷送进监狱关起来,让王缠廷长期失声,不能举报投诉。 目的是非法利用司法手控制举报人王缠廷的举报投诉行动,阻止他继续举报投诉。用关押的方式,用司法羁押的方式挤压的方法,用司法手段的控制王缠廷不让他再发声,使他失声。更有甚者,在王缠廷胃癌晚期手术后,如此病重,有生命危险,不宜关押在看守所的情况下,检察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将逮捕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王缠廷的家属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仍然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不准予取保候审。 ​
      还有个事就是再开庭的过程中我爸讲诉了他是因为什么进的看守所,是谁把她关进去的,提起辛建文和刘永坤的时候审判长不让说 ​昨天我爸要说话他们就不让多说,还有,证人也是不让他们多说话,怕他们说的多了说出一些东西来了 ​人家根本就不让说,然后我爸昨天也说,这个他和辛建文是怎么怎么回事儿,然后人家那个记录员就不往上记,然后那个审判长人家也不让说,,不让人家这个审判长那个啥,只有公检人员说是啊,不让说的话,张彦平他才有权利制止,人家审判长不让说的话,他没有权利制止。 ​ ​审判长多次制止我爸说话,也多次制山辩护人说话。大部分时候,公诉人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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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5 00: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时不让王缠廷说话,那么该法院的判决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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