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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标准之一:刑法第3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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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6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救命的法律。有的人,发现亲友被刑事拘留,不知所措,着急找律师。此时应该保持清醒头脑。了解有关情况,被刑拘人员是否有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刑法是通俗易懂的,仔细看看刑法第399条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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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6 15: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找法,救命的法律条款,无须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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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6 15: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找法比遇事找律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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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3 1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有罪无罪,立案再说,抓起来再说,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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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3 11: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有罪无罪,立案侦查再说,抓起来再说,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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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辑认为,必须认真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遇事找法的指示,对于刑事司法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公安、检察院等乱作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无犯罪行为的人随意立案侦查,随意抓人、关人、报捕、批捕无犯罪行为人员,抓起来再说,关起来再说。     
       或者不作为,有案不立,放任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拒不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此,有的公安机关恬不知耻,竟然给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复议维持不予立案的错误决定。
       对于这样乱作为不作为的警察、检察人员等,必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将滥用职权和渎职的警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绳之以法,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学用宪法法律咨询电话:010-81783596。手机微信1891127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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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19: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总编辑认为,必须认真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遇事找法的指示,对于刑事司法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公安、检察院等乱作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无犯罪行为的人随意立案侦查,随意抓人、关人、报捕、批捕无犯罪行为人员,抓起来再说,关起来再说。     
       或者不作为,有案不立,放任犯罪分子,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拒不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此,有的公安机关恬不知耻,竟然给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复议维持不予立案的错误决定。
       对于这样乱作为不作为的警察、检察人员等,必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将滥用职权和渎职的警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绳之以法,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学用宪法法律咨询电话:010-81783596。手机微信18911276110。)
详见: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4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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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9 11: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用刑法399条追究有关人员乱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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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9 11: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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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0 11: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
1、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
2、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3、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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