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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政府的行为合法吗?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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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7 16: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admin 发表于 2018-7-7 08:00
注:
1.“主办单位名称”栏: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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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7 18: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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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7 18: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2003 发表于 2018-7-5 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 ...

第四条 ......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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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8 18: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分子捣乱,对于中国监督网中国监督网http://www.jianduwang.org/毫发无损。
       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腐败分子的下场。
       中国监督网监督员懂得,不做违法之事,大家都有创新精神,公民不违法即可为。
       大家都知道,中国监督网的工作是义务性的,是不拿工资的,工作范围是宣传宪法,让宪法家喻户晓,培养监督员,让更多的人懂得宪法,遵守宪法,用宪法反腐败,做监督工作,帮助他人依法维权,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这些与宪法规定是一致的,与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是一致的,与十九大精神是一致的。是响应习总书记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伟大号召的行为,是利国利民又利己的好事,属于正能量性质的给力行为。
       监督员所到之处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鼓励。中国监督网监督人员给力滚滚向前、高歌猛进的新时代的中国列车,不可阻挡。腐败分子螳臂挡车,必将灭亡。
       邪不压正。人民必胜,宪法比胜,正义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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