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监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0|回复: 6

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史永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5 22: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11月5日,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系统,举报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史永明  
      无视宪法和法律,目无党纪政纪,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仍然不收手,仍然乱作为。属于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坏了人民检察院的权威。      事实和理由:
1、对于无犯罪行为的梁利红批准逮捕,且拒不依法释放梁利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梁利红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无可挽回的精神损害。
2、非法批准对于无罪的梁利红予以逮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关于不得对于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3、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脱离群众。不接听人民群众的电话,不是亲朋好友的电话拒不接听,拒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关于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的规定,不接听电话。
      详情:2024年9月 25日,山西省方山县公安局经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于2024年09月25日15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梁利红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山西省吕梁市看守所。详见:方山县公安局吕公方捕通字[2024]000065号逮捕通知书。
      梁利红根据宪法第41条关于公民有批评建议权、举报投诉权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未违法法律规定,无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不得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得立案,不得刑事拘留,不得逮捕。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明知梁利红无犯罪行为,而批准逮捕梁利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对于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司法人员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应该追究方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审批检察员的法律责任,作为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有领导责任,应该依法追究。
      鉴于此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要求依法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维护受害人梁利红的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2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山县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史永明无视宪法和法律,目无党纪政纪,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仍然不收手,仍然乱作为。属于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坏了人民检察院的权威。      
      事实和理由:
1、对于无犯罪行为的梁利红批准逮捕,且拒不依法释放梁利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梁利红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无可挽回的精神损害。
2、非法批准对于无罪的梁利红予以逮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关于不得对于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3、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脱离群众。不接听人民群众的电话,不是亲朋好友的电话拒不接听,拒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关于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的规定,不接听电话。
   详情:2024年9月 25日,山西省方山县公安局经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于2024年09月25日15时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梁利红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山西省吕梁市看守所。详见:方山县公安局吕公方捕通字[2024]000065号逮捕通知书。
   梁利红根据宪法第41条关于公民有批评建议权、举报投诉权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未违法法律规定,无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不得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得立案,不得刑事拘留,不得逮捕。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明知梁利红无犯罪行为,而批准逮捕梁利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对于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司法人员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应该追究方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审批检察员的法律责任,作为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有领导责任,应该依法追究。
    鉴于此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要求依法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维护受害人梁利红的合法权益。

点评

海!外直播 bitly.net/gggii 禁闻视频 bitly.net/55hhhh 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进市场购物,却在研究着你的物价。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要买房,却在研究着你的房价。有的人,儿孙都在美国,却在研究着你该如何爱国...   发表于 2024-11-6 02:3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22: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B7308BHE8337J57PV757),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2024年11月5日22:41: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22: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作为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必须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必须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带头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2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利红的家属,要求立即释放无罪的梁利红,史永明检察长无动于衷。不释放,不理睬梁利红的家属的建议和呼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22: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史永明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816&page=1&extra=#pid3027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世界监督论坛

GMT+8, 2024-11-21 22:21 , Processed in 0.03762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