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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谈法治观念:改变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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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3: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习近平谈法治观念:改变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现象
2015年05月14日 15:25:30 来源: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14/c_127801427.htm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指出“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上下级、亲戚朋友、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关系比较融洽,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甚至带来严重问题。” 习近平说:“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他还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近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出版,该书摘选自习近平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该书第六篇重点论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部分精彩讲话如下:
  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上下级、亲戚朋友、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关系比较融洽,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甚至带来严重问题。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2页
  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28日)
       社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使大家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11月1日),《人民日报》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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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9 16: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习近平谈法治观念:改变遇事不找法而找人的现象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737&highlight=%E9%81%87%E4%BA%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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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播 bitly.net/y9yy 禁闻视频 bitly.net/fzzf 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进市场购物,却在研究着你的物价。有的人,他们从来不要买房,却在研究着你的房价。有的人,儿孙都在美国,却在研究着你该如何爱国...   发表于 2023-10-1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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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4: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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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4: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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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遇事找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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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2 14: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利用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这个平台学用宪法法律,遵守法律,宣传法律遇事找法,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维权。成为法治工作者,为法治中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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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7 22: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机关(公检法等)仍然存在办人情案的现象,人民群众对于不依法办案的司法工作人员恨之入骨,因为他们见他俩宪法和法律。损害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将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清除出去。依法查处职责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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