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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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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5 17: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黄坤现场签收,《停工通知》责令当事人接到通知后立即
停止一切违建行为(根据照片显示:2021年5月19日该违
建在建第一层)。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
博罗县龙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多次巡查发现该
违法建设拒不停工,期间博罗县龙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采
取断电并没收电箱等行政强制措施,但当事人仍继续顶风作
案,施工抢建,于2022年4月抢建至10层。博罗县龙溪街
道办事处于2022年5月7日向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改
正)违法建设通知书》,于2022年11月13日向当事人下
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2022年11月14日
博罗县龙溪街道办事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
11月18日由博罗县龙溪街道办事处牵头依法组织拆除工作,
拆除过程中当事人暴力抗法被博罗县龙溪街道派出所依法
行政拘留。综上所述,该强拆行为为博罗县人民政府龙溪街
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并非惠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指挥。

经办人:韦国业,联系电话:0752-2801000
您诉求提出房屋被强拆的赔偿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
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请您按照司法程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年审判判决。依照《信访工备注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公司


惠州市城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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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7: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并非惠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指挥。备注经办人:韦国业,联系电话:0752-2801000备注您诉求提出房屋被强拆的赔偿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惠备注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请您按照司法备注程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备注年审判判决。依照《信访工备注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备注增跟X4文姓名去屏纹公司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公司惠州市城会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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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7: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理意见书
王金祥先生:
您好,我局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您在国家信访局反
映宫僚主义作风和非法强拆等问题(信访件编号:
WT4400002025072455192)。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调查核
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官僚主义作风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9月1
日通过依法公开招标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本机关
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大楼设施设备及固定资产、消防安
全等监管。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外来
人员进出登记机制,外来人员进入物业服务管理区域时,须
进行身份核查后,由物业人员根据来访人员工作需求,进行
引导,分流并提供必要服务;对有关信访诉求人员,在做好
初步登记后,直接引导至本机关信访服务大厅。您反映的有
关情况,属于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正常履职范围。
二、关于非法强拆的问题。经核查,您反映的惠州市博
罗县龙溪街道办事处球岗村龙盛小区BI5和B16违法建设,
业主为黄坤,男,汉族,1963年10月27日出生,户籍所在
地:广东省化州市官桥镇官桥新兴塘村18号。根据《惠州
市建(构)筑物变化图斑比对报告》,该房屋于2021年4
月15日—2022年7月25日期间建设,博罗县龙溪街递办事
处于2021年5月19日对当事人下发《停工通知》,由当事


这个答复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客观存在门难进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作出了重要指示,必须纠正。但是,他们是两面人,10多年过去了。执法局仍然我行我素,官僚主义作风不改,与党中央反四风的规定相违背,必须给他们处分。
执法局招聘物业公司人员是超编行为,浪费财政资金也是违纪的,违背了宪法第27条的关于精简的原则,违反编制法规和预算法。
执法局根本没有依法调查朱燕敏等领导非法组织指挥强拆的事实。不承认事实。
执法局领导组织非法强拆了球岗村龙盛小区B15,B16栋,是显而易见的,涉及的业主业主不是一个人,而是4户。业主8个人。
执法局至今不承认错误,惠州市人民政府领导,请到现场去看一下,龙盛小区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建成了100多栋,人们都在那里安居立业,
可见,执法局领导朱燕敏等组织指挥领导强拆是违法的,系乱作为,滥用职权,涉嫌犯罪。
违法强拆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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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9: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依法办理信访事项,未依法调查、处理信访事项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信访事项 ,敷衍了事,乱作为的事实   
       1、 执法局客观存在门难进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作出了重要指示,必须纠正。但是,他们是两面人,10多年过去了。执法局仍然我行我素,官僚主义作风不改,与党中央反四风的规定相违背,必须给执法局领导纪律处分。
执法局招聘物业公司人员是超编行为,浪费财政资金也是违纪的,违背了宪法第27条的关于精简的原则,违反编制法规和预算法。
       2、执法局根本没有依法调查朱燕敏等领导非法组织指挥强拆的事实。不承认事实。
执法局领导组织非法强拆了球岗村龙盛小区B15,B16栋,是显而易见的,涉及的业主业主不是一个人,而是4户。业主8个人。
       执法局至今不承认错误,惠州市人民政府领导,请到现场去看一下,龙盛小区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建成了100多栋,人们都在那里安居立业,
      可见,执法局领导朱燕敏等组织指挥领导强拆是违法的,系乱作为,滥用职权,涉嫌犯罪。
      执法局违法组织指挥强拆,朱燕敏等领导必须被问责,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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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19: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依法办理信访事项,未依法调查、处理信访事项,请中共广东省委、纪委监察委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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