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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人民政府给王军军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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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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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11: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峪口镇人民政府 峪政信答字[2025]22号《信访处理意见书》,答非所问,东扯西拉,不符合法律规定。土地确权问题,信访人未提及过。2016年所收的57100元,去向不明。请县人民政府依法查处,并告知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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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播 bitly.net/npppn 禁闻视频 bitly.net/p555p 查了下法西斯的定义:“反对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主张建立以超阶级相标榜的集权主义统治,实行全面统制和恐怖镇压;进行由政府全盘计划经济..”觉得赵国反对啥?   发表于 2025-6-3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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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6-30 11:1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2013年批宅基地的时侯村支书刘怀玉就答应当时就给村民们办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而至今已有十多余年乃未办理,并且收了村民们的500多万宅基地款也不给村民退。
       峪口镇既然给我们的处理意见是让我们先建房,燃后,向政府申请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自己在向上级申请宅基地使用证。
      峪口镇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如果村民自己申请宅基地使用证那么为何要把钱交给村干部刘怀玉?在说村民们是自己给自己盖房子而又不是揽了政府的工程?峪口镇纯属是包庇村干部刘怀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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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 18: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王军军,男,汉族,现年43岁,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土福则村村民,身份证号:141128198204260032,电话:13293588390。
被申请单位:峪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15835178423。
复查请求:
1.撤销峪口镇人民政府作出的   峪政信答字[2025]22号,信访处理意见书。
2.请方山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查并外理梁利红所有信访事项,支持(具体合理诉求,解决每项问题,并给予应给的补偿。
3.并追究有关官员,以及打击报复信访人梁利红的公安官员,和检察官员,以及检察主要负责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4.关于我2025年5月13日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问题,一个是2013年批宅基地问题,一个是2021年土福则村原党委书记刘怀玉让峪口镇原党委书记刘建平为其儿子刘艳龙操控选举一事,还有一个是问题是关于方山县公安局非法拘留我和方山县人民检察院违法逮捕我的问题,我从来没有反映过土地确权问题,关于我2025年5月13日在中央巡视组反映了的问题,中央巡视组是有案底的,峪口镇人民政府这是在故意打错,干扰我正常上访。
5.峪口镇人民政府说关于村委会每人收取57100元钱的事,我不承认,因我跟本没说村委收村民每人57100元钱,我的材料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我反映的是批地基的时候总共花费了57100
元钱。
6.我家批地基是在2013年,而不是在2014年,我家交宅基地款也是在2013年不是2016年。
7.我家至2013年交宅基地款至现在没建房,这是事实,因没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我不敢建房。
8.据峪口镇人民政府让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5号)文件精神,我需要在开工前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使用范围、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四至及建房位置。在建房完成后及时向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可以向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请问峪口镇人民政府土福则村村民是自己建房?还是包揽了峪口镇人民政府的工程了?我反映的是刘怀玉收了村民的宅基地款没给村民办下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刘怀玉当初不答应给办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我相信土福则村村民没一个人交这笔款,从这个答复意见书上可以认定峪口镇人民政府就是刘怀玉的保护伞,从始到终,没提一句刘怀玉究竟给不给拿这个钱?刘怀玉有没有给村民批宅基地的权利?本来耕地批地基这就是违法行为,破坏耕地,峪口镇人民政府看似人民的政府,不为人民办一点点实事,反而理直气壮的为违法犯罪分子狡辩。望上级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早日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我代表全家人忠心感谢你们
事实与理由:
原处理意见事实错误:原处理意见认定(错误事实内容)但实际情况(详细情况看附件)照片文件,等视频,也可以实地走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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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 18: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王军军,男,汉族,现年43岁,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土福则村村民,身份证号:141128198204260032,电话:13293588390。
      被申请单位:峪口镇人民政府。电话:15835178423。
      复查请求:
      1.撤销峪口镇人民政府作出的   峪政信答字[2025]22号,信访处理意见书。
      2.请方山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查并外理王军军(梁利红)所有信访事项,支持(具体合理诉求,彻底解决问题,并给予应给的补偿。
      3.追究有关官员,包括打击报复信访人梁利红的公安官员、检察官员及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4.关于我2025年5月13日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的问题,其一是2013年批宅基地问题,其二是2021年土福则村原党委书记刘怀玉让峪口镇原党委书记刘建平为其儿子刘艳龙操控选举一事,第三,关于方山县公安局非法拘留我和方山县人民检察院违法逮捕我的问题,我从来没有反映过土地确权问题,关于我2025年5月13日在中央巡视组反映了的问题,中央巡视组是有案底的,峪口镇人民政府弄虚作假,故意东扯西拉,跑题,答非所问,偏离我的信访请求,掩盖实际的信访事项涉及的问题。
      5.峪口镇人民政府说,村委会向每人收取57100元钱的事,属于虚假编造,我未如此反映。我跟本没说村委收村民每人57100元钱,我的材料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我反映的是批地基的时候总共花费了57100元钱。
      6 .我家批地基是在2013年,而不是在2014年,我家交宅基地款也是在2013年,不是2016年。
      7.我家2013年交宅基地款,至现在未建房,是因为未给我家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我不敢建房。
      8.据峪口镇人民政府让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15号)文件精神,我需要在开工前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使用范围、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四至及建房位置。在建房完成后及时向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可以向县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请问峪口镇人民政府,村民是自己建房?还是包揽了峪口镇人民政府的工程了?
      我反映的是刘怀玉收了村民的宅基地款,未给村民办下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刘怀玉当初不答应给办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我相信土福则村村民没一个人交这笔款,从这个答复意见书上可以认定,峪口镇人民政府涉嫌给刘怀玉的违反行为充当保护伞,只字不提刘怀玉是否应该退钱?刘怀玉有没有给村民批宅基地的权利?本来耕地批地基这就是违法行为,破坏耕地,峪口镇人民政府看似人民的政府,不为人民办一点点实事,反而理直气壮的为违法犯罪分子狡辩。望上级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早日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我代表全家人忠心感谢你们
      总之,处理意见认定事实错误不符合实际情况(详细情况看附件)照片文件、视频等,也可以实地走访调查!
             复查申请人:王军军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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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 19: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梁利红上访的实际情况
1.2013年我村原党委书记刘怀玉在没向县土地局申请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情况下,私自把土福则村集体耕地用来批宅基地,第一次批放47套,第二次批放15套,每套收款26000元,在没有和建房户协商的情况下私自给建房户打地樑,每套收款9800元,给建房户修检查井,每套收款1300元,给建房户垫地基,每套收款20000元,当时答应给办宅基地使用证,而现在已有十二年了宅基地使用证至今未办,收了村民的宅基地款也不给退,为此村民投资许多钱却一直不能建房。
2.2022年8月12日早上我来到方山县纪委反映村书记刘怀玉骗取村民宅基地款问题和刘怀玉让峪口镇原党委书记刘建平为其儿子刘艳龙在我村2021年换届选举中操控选举一事。早上举报在方山县纪委,中午12点刚从纪委回来我们村原党委书记崔完照就带方山县公安局的公安民警来我家,说是让我跟他们去一趟方山县公安局配合调查。第二天,把我拘留在离石拘留所,拘留了七天。
3.2023年8月10日我来到山西省信访局,8月15日方山县信访局局长张晓春、峪口镇镇长,吕鹏飞等人来接访,吕鹏飞镇长说他做不了主让我跟峪口镇书记赵志伟在电话里谈,赵志伟书记答应给我解决68万,并回来不超一个星期保证给你解决。而至今还在拖廷不给办理。
4.2024年7月12日早上我来到方山县纪委,辛建文书记在纪委信访接待室接见了我,当时我手里拿着个手机他怕我要录他的音让工作人员把我的手机储存在柜子里,然后放心大胆地说“”刘怀玉是违纪了并不违法,关于刘怀玉违纪的问题我们方山县纪委已经开除了他的党籍。关于2021年你们村换届选举问题你说刘建平和刘怀玉给了冯玉清5万元封口费,人家冯玉清现在不承认,所以你的事情我们全部给你解决了。据我所知刘怀玉开除党籍是因为他包庇弟弟刘兰平拐卖妇女一案,和包庇我村报帐员符汉喻贪污玉米补助款和退耕还林款问题才开除的刘怀玉的党籍。不知辛建文书记说这话是收了刘怀玉的好处费?还是另有隐情?方山县纪委一直就没给过我书面答复,只是口头答复,不作为表现。
3.2024年9月1日我来到方山县纪委,辛建文书记答复我关于2013年批宅基地的村民共有88户,并回答土福则村委收的地基款交给方山县土地局复垦款一百一十多万元,剩下的土福则村委开支了,并让我下星期去他们纪委做详细的调查情况,让联系副书记崔艳龙。
4.2024年9月4日方山县纪委工作人员王磊、刘鑫、任泽鹏在纪委信访接待室给我的口头答复是,2013年土福则村委所收村民宅基地款2148100元,垫地基用了844700元,交了方山县土地局复垦款10万元,往来款280898元,零行工程花费55594元,村民杂工款257908元,剩余的钱村集体日常开支了。请问方山县纪委书记辛建文?土福则村委给了县土地局复垦费究竟是110多万?还是10万?纯属只虚无有,别的村从没支付过这个项目款,根据相关资料了解国家两次给方山县拨复垦款2.8亿。
据方山县纪委调查2013年我村批地基的共有88户,那么26000+20000+9800+1300=57100。57100X88=5024800元。
请上级有关领导帮忙算算这是多少钱?辛建文书记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强烈要求方山县纪委出合法的书面的答复意见。
5.因反映这两件事情方山县公安局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报复我,第一次:
行政拘留2022年8月12日询问,第二天拘留在离石拘留所。
第二次:
刑事拘留2024年9月9日询问,第二天,拘留在吕梁看守所。
2024年9月25日15时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我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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