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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作推手,“土地整治”竟变成工业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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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6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作推手,“土地整治”竟变成工业项目建设
2016-06-27 21:51阅读:948
《祖国》杂志社内蒙古赤峰报道(记者 马正乡 实习记者 李瑞堂)6月14日上午,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木头沟村陈家窝铺村民组的两名村民悄悄地爬上村子旁边的一个山包,望着山坡下正在忙碌的铲车和钩机,痛苦地摇了摇头,然后紧张地向停在工地上的一辆警车张望了两眼,又悄悄地退到一边去。工地一旁,是他们已经被几乎拆除完毕的村庄,房屋的废墟还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当天,一阵阵雨水飘落,空气中弥漫着些许寒意。
从2014年夏天开始,陈家窝铺这个内蒙古山区小村的平静被一场征地风波无情的打破。到2016年6月,两年时间过去了,陈家窝铺村民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4000多亩土地和山林被超低价租给一家化工厂,整个村子被强行拆迁,多名村民被几次抓进公安局。更让人揪心的是,不仅自己的家园和耕地被强占,一些想上访的村民还不时面临再次被抓的危险。而在所谓的生态移民和土地整治名目下进行的土地强租和村庄拆迁出来的数千亩耕地,却被用来一家大型化工厂的项目建设。在这令人眼花缭乱的一系列暴力强拆过程中,当地政府一直充当着“马前卒” 重要角色。
每亩300元租金的超低价,占地用途一天三变
陈家窝铺是元宝山镇木头沟村的一个自然村,共52户人家,170多口人,善良本分的村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距元宝山镇政府20多里地的土山里。全村有1570多亩耕地,还有1700多亩林地以及1500多亩荒地。村民们或种地或外出打工,生活平静而安详。两年前,因为一家大型化工厂要占用陈家窝铺的村庄和土地,这里的平静生活从此被打破。
2014年7月份,元宝山镇政府和木头沟村委会的干部们开始到陈家窝铺通知村民,说区政府已经与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要求村民在一份空白合同上签字同意。
按照镇和村委会干部的说法,云天化公司已经与元宝山区政府、木头沟村委会签订租赁土地合同,每亩地每年300元,租赁陈家窝铺土地和山林近5000亩,租赁时间30年。同时还要将陈家窝铺整个村子搬迁。
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是由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2日。作为当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云天化公司将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及装备,投资建设120万吨/年缓控释肥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项目建成 后,预计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年利税总额超过6亿元。
“每亩地300元租金,这个价格太低了。”陈家窝铺村民告诉记者,当听到每亩地只有每年300元租金的时候,所有村民都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地价太低,村民们都不同意土地租赁。而且,还要进行村庄搬迁,离开生活了祖祖辈辈生活的故土,人们更是难以接受。
村民们用数据进行了对比。每亩地一年租金300元,30年才9000元。附近租地大都是每亩地1000元左右,差距太大。而且既然是政府要占地,就应该按国家土地法规定将所占土地征用过来。同样是在元宝山镇,马架子村的太保、太极两个自然村,政府是按照每亩地38800元征用的。同一个乡镇,相同的地块,地价竟然达数倍的差别,这搁谁身上也不会同意。况且,地没了,大家的生活也就没有着落了。
村民们说,看到大家都不同意租地,干部们又开始换了一种说法。干部们告诉村民,陈家窝铺基本属于无人居住地区,交通不便,环境恶劣,按照政府统一规划,需要生态移民搬迁,同时对陈家窝铺所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
到底是云天化公司在这里建磷石膏堆放场,还是生态移民,或者是土地整治项目?陈家窝铺近5000亩土地和山林被占用,可村民们竟不知道究竟作何用处。
在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后,开始强占强拆
在变换了多种说法村民仍不同意租地后,干部们开始行动了。
干部们告诉村民,云天化公司占用村民土地,不仅每亩地每年能得到300元租金,更主要的是还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可以分红。然后,让村民签字同意。不过,这份合同书是一份空白合同。《祖国》杂志记者在陈家窝铺村民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同》看到,这份甲方为村民、乙方为元宝山镇木头沟村村民委员会的合同书,共2页,十一条2二十二款。同时还有一份《已搬迁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份《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在这些合同和协议书上,所有涉及到金额的关键条款,诸如农户入股土地或山林面积、每亩分红收益、房屋拆扒费用等,全部是空白。甚至作为甲方的木头沟村委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一项,也是空白。唯一明确的是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每亩400元,山林每亩4000元等。
为了让村民全部签订合同,干部们几乎穷尽了一切能用甚至不能用的办法。凡是不签字的村民,在附近企业上班甚至在外地打工的,干部们联系所在企业,施加压力,称如果不签字就给予辞职。还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村民曾经砍掉山上不成材的树木,现在当地林业局以破坏山林为名,声称如果不签字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哪怕是父辈砍的树,子女也要追责。不同意拆迁房屋的村民家中,时不时有人扔进砖头砸碎窗户玻璃。与此同时,断水、断电更让村民无法再在家中正常生活。
在种种手段下,一直不同意签字的20多户村民只能在这份空白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紧接着,铲车、钩机等大型设备开始进入,他们的土地和村庄从此消失。按照元宝山区政府的安排,失去土地的陈家窝铺的村民将搬迁到距离十几里地的木头沟新村楼房里。楼房每户70多平方米,每平米1100元,总计8万元。政府每户享受4.5万元的购房补贴,每户需要再拿出不到4万元。至今,最后签字的20多户村民仍未购买新楼房。村民们说,他们没钱。
虽然被迫签名,但是面对一份难以保障的空白合同、超低的地价、不明确的占地用途,更由于失去生活来源的担忧,绝大部分村民开始到元宝山区以及元宝山镇政府上访。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的情况下,甚至有村民到工地上进行阻挠施工。
村民上访,政府没有回音。但村民阻挠占地和房屋拆迁,政府出动了。2016年3月19日、5月29日、6月4日,陈家窝铺先后有52人次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拘留时间长短不一。
村民告诉记者,房子没了,住进新村的楼房,还要再拿出不到4万元。地没了,没有了生活来源。向政府反映,又没有回音。维护自己的权益,又多次被抓。他们说,政府不能为了一个企业,而不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啊。
对于陈家窝铺搬迁到新村后的生活,元宝山镇一名副书记告诉《祖国》杂志记者,政府在木头沟新村附近整理出了很大一块地,搞产业园,陈家窝铺的村民可以在这里种植葡萄、蔬菜等作物,生活不会受影响,甚至比原来会更好。但村民对此说法予以反对,他们说根本没有什么产业园。不过在距离新村二十多里的地方有一个种植园,有一个百多个蔬菜大棚,但那是一个王姓老板自己承包的,与陈家窝铺村民没有任何关系。
扑朔迷离的占地用途
在政府与村民博弈中,有一个关键问题必须弄清楚,被占用的村庄、土地和山林,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
开始租地时,政府告诉村民所占土地是用来建设云天化公司的磷石膏堆放场,后来又说是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实际上,所占土地还是用来建设云天化公司磷石膏堆放场的。《祖国》杂志记者在忙碌的施工现场,通过工人了解到,这里正在建设的就是云天化公司磷石膏堆放场,同时还有一个污水处理池。对此,陈家窝铺村民也予以肯定。
记者得到的一份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木头沟村委会、云天化公司三方于2014年5月16日签订的《土地租赁与搬迁协议》明确说明,元宝山区政府、木头沟村委会双方将陈家窝铺约4000亩土地作为云天化公司项目配套的磷石膏堆场用地,租赁期限30年。租赁的方法是,区政府先将木头沟村(涉及陈家湾铺、木头沟、扇子沟3个自然村)的土地租赁,然后再转租给云天化公司。其中,陈家窝铺的土地砸2014年7月底前完成搬迁。
之后,由于村民不同意占地和搬迁,拒绝签字,云天化公司与2014年12月,以陈家窝铺10名村民拒绝签字、从而磷石膏堆放场无法同步开工建设,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为由,将元宝山区政府、木头沟村委会以及崔广军等10名村民,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三方签订的《土地租赁与搬迁协议》),并由被告赔偿损失1000万元。法庭上,其中两个单位被告元宝山区政府、木头沟村委会辩称自己都没有责任。最后,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崔广军等10名村民赔偿云天化公司268.25万元。
村民们表示,既然已经解除《土地租赁协议》,说明陈家窝铺被占土地已经与云天化公司无关,为何云天化公司还继续在这里进行建设呢?
陈家窝铺的许强等5名村民曾向元宝山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本村征地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督促下,2016年1月14日,元宝山区政府作出答复。元宝山区政府在答复书中明确表示,“区政府并未规划在木头沟村搞永久性建设,固(故)无需办理征地程序,而是利用木头沟生态移民契机,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治理期间给予村民每年一定补偿,待项目实施完毕后移交给木头(沟)村,由当地村民继续经营”。
对此,村民再次发出疑问,既然没有永久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后仍由村民继续经营,那为什么云天化公司仍在这里继续进行建设呢?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土地整治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产量,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对此,村民们发出疑问,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耕地产量、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那么云天化公司却在这里建设成了磷石膏堆放场和污水处理池等,难道这是增加耕地面积和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吗?
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为何云天化公司能以土地整治项目的名义进行工业项目建设,为何云天化公司能在已经解除租赁土地协议的情况下还能在所占土地上继续开工建设?对于村民的疑问,答案实际并不难寻找,因为当地政府在其中扮演了积极的重要角色。
一份由陈家窝铺全部52户村民签名的联名举报材料显示,让村民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的就是元宝山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没有法律意义的空白合同上签字,稍具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允许的。但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干部们,仍然亲自劝告村民签字,难道就不知道这样做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吗?
为了使云天化公司占地问题顺利解决,元宝山区政府甚至组成了一个专门机构“元宝山区云天化岭化工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云天化岭公司即云天化公司的前身),领导小组由元宝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公安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元宝山镇等10主要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一份《关于云天化岭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占用木头沟村土地相关问题的实施方案》中,领导小组给各个相关部门布置了具体工作任务,其中元宝山区公安局要“在此项目租占地过程中给予大力协助支持工作”。
这也就不难理解在占地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砍伐不成材的树木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几十年了,区林业局却表示,如果涉及到砍树行为的村民如果不在合同上签字,就要以破坏森林名义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签字了,也就不再追究。
因为拒绝签字,法院竟判决10名村民赔偿二百多万元的所谓损失,而区政府、木头沟村委会却没有任何责任。
因为上访,因为与有关方面争论,村民共有52人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也正是如此,在土地整治项目上公开进行工业项目建设,负有监管职责的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和元宝山镇政府却不闻不问。
对于这种种怪异现象,陈家窝铺的村民们说,且不说我们以后的生活如何保障,也不说云天化公司是否有土地批复手续和环评报告,就单单说政府部门如此积极地为一家化工企业充当“马前卒”的角色,就让我们难以理解。难道人民政府和权力机关仅仅是为了企业服务,而一点也不顾群众的利益吗?这还是人民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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