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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请求立即释放无犯罪行为的梁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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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9: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山县委书记周小云同志:
      必须立即释放无犯罪行为的梁利红,建议:方山县委立即监督县检察院,责无旁贷,不得放任。
      建议提交人:
      中国公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资深法律专业人士、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金祥(67岁)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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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9: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山县委书记周小云同志:
      必须立即释放无犯罪行为的梁利红,建议:方山县委立即监督县检察院,责无旁贷,不得放任。
      建议提交人:
      中国公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资深法律专业人士、北京大六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金祥(67岁)
      2024年11月4日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07&page=2&extra=#pid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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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犯罪行为不得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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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https://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67&highlight=%E5%88%91%E4%BA%8B%E8%AF%89%E8%AE%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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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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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逮捕的程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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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https://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93&highlight=%E5%88%91%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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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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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立即撤销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史永明一切职务的建议书
详情: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828&page=1&extra=#pid3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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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坏人至今逍遥法外。梁利红是正义人士,却被关在看守所。坐牢?邪乎。公平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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