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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曹勇无视法律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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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20: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曹勇无视法律滥用职权  在襄阳市投诉无门
       2024年2月21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曹勇无视法律,滥用职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一款、歪曲第二款规定,不准王金祥作为诉讼代理人。且举报出具书面意见。该法院审理投诉的电话形同虚设,无人值守。
      我出具了原告的授权委托书,被曹勇法官滥用法警,将我从原告代理人席位赶下来。要求其出具法律文书,曹勇拒绝。合议庭其他两名法官与他同流合污。侵犯了委托人的委托权,侵犯了我的代理权。
      向襄阳市纪委监察委投诉,被推诿,不受理。当地投诉无门。
      鉴于此,特向湖北省纪委监委举报,请求依法查处。
   
            举报人:王金祥
            2024年5月3日
            联系电话:18911276110

曹勇非法审查诉讼代理人资格   无视法律,横行霸道
曹勇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严格执法的重大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无视法律,不依法审理,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合法,其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违反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一款,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其委托权,侵犯了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乱作为,其行为不合法,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给与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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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2 14: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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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2 14: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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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01:44: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7月16日01:43:16查询:
您好!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请您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

湖北省纪委监察委有推诿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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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02: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勇等无视法律滥用职权  横行霸道,像土匪,在襄阳市投诉无门在襄阳市投诉无门
       2024年2月21日上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曹勇无视法律,滥用职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一款、歪曲第二款规定,不准王金祥作为诉讼代理人。且拒不出具书面意见,拒不出具其行为的法律依据。当时,贵院受理投诉的电话形同虚设,无人值守。
      我出具了原告的授权委托书,曹勇法官滥用法警,将我从原告代理人席位赶下来。我要求其出具法律文书,说明其行为的法律依据,因法律无此规定,因此,曹勇拒绝。合议庭其他两名法官与他同流合污。形成了合议庭意见,侵犯了委托人的委托权,侵犯了我的代理权。
       曹勇等合议庭成员,无视法律,横行霸道,与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享受公平正义的指示格格不入,影响极坏。鉴于此,请求院长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回复我。
   
   
            举报人:王金祥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7月16日02:19:15   发送成功,
查询码

[url=][/url]

您的信件已成功发送,查询办理请使用查询码:240724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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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6 0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7月16日02:30:49  向襄阳市纪委监委举报,成功。
您的举报信已提交成功,请妥善保存查询码B7CB0G82BB2C9JT65260,以便查询举报信息。
网址:https://hubei.12388.gov.cn/xiangya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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