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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不清且证据不足应该认定无罪 不得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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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09: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告诉他们: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应该判决严兆海无罪,不得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6条之规定。必须执行法律,不得执行、适用违反法律的司法解释。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404条不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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