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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判部分地区第一、二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但未成年人、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以及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负责审判部分地区第一、二审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件,但涉外、涉港澳台、涉侨、涉邪教犯罪案件除外;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份、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及第二审的海事案件,信用证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理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审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相关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
负责审判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审判涉执行诉讼和部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案件;负责对相关审判工作调研以及对下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监督指导。
负责审判环境污染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劳动争议、人事争议、运输类侵权及其相关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其他物权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审判部分试用特殊程序案件;负责全省法院上述案件的业务指导。
负责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负责部分行政再审和再审审查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各类赔偿申诉;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
负责审判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检察机关抗诉提起再审和对本院生效裁判进行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立案审查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不服本院生效民事裁判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有关审判监督的调研和指导。
负责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再审审查和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指导全省法院刑事再审、减刑假释审理工作和少年法庭工作。
综合处: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建立和管理执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信息数据库;组织重大执行活动;制订重大复杂的异地执行案件的执行方案;审查先予执行案件;审查办理边控、审查土地续封;组织执行专项活动。
执行一处:负责执行本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办理部分执行复议、执行异议、执行监督案件;审查受理非诉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执行协调与协助案件;办理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移交的调查、协调工作。
执行二处: 负责执行信访申诉审查;督促、催办上级批办及下级法院久拖未结的执行案件;负责组织开展部分执行专项活动;办理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移送的监督、督促工作。
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负责与省人大代表、督导员的联络工作;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省法院外事工作;办理或协调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负责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干部处、地方干部处、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关干部处 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政审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
地方干部处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掌握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落实法官以及其他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审批工作。
教育处 负责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及思想政治、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制定全省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干部在职进修、外派出国留学。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机关工、青、妇活动。
负责本院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负责审判质效评价管理和司法统计工作;承担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司法公开、审判工作态势分析、司法委托、组织诊断、司法技术咨询等工作。
负责全省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司法巡查办公室工作。
拟定全省系统经费保障政策及综合性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全省法院系统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大要案经费申请,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财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财务检查;承担省法院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汇总和协调全省法院系统基建(含两庭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项目的立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统一配置全省法院系统审判制服、法警制服等。
负责本院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承担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汇总审核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需立项的项目;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广东)实验室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等。
负责协调辖区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参与执行等工作;检查、监督全省法院枪支、弹药、械具的使用;指导、监督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
负责省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法官和有关人员以及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中级法院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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