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军供站原站长获刑10年 2000万国有资产流失
假评估致2000万国有资产流失武汉军供站原站长获刑10年
http://news.cctv.com/law/20090204/101155.shtml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关察)滥用职权造成2000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并大肆偷逃税款、利用职权侵吞公款。1月20日,武汉军用供应站(以下简称军供站)原党委书记、站长,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学军被汉川市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偷税、贪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宣判后,周学军提出上诉。 昨日,省检察院披露此案案情。并透露,汉川市检察院以适用法律不当、认定贪污事实有误、量刑不当为由,决定对该案提出抗诉。 瞒天过海—— 负债私企年利润500万 1995年2月,严汉青(在押,另案处理)等人成立湖北雅柏房地产公司,租下军供站1、2号楼及前后空地从事酒店娱乐业。1997年,严汉青等人又成立武汉国宾大酒店有限公司,继续承租该房。 经营期间,严汉青以国宾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4900余万元。因无力偿还,严汉青向军供站献计,合资组建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遭拒绝。 1997年4月,时任省民政厅计财处副处长的周学军调任军供站党委书记兼站长。得知严汉青的想法,周学军私下提出:一旦合资组建成功,自己就要出任总经理,负责经费的开支与管理。严汉青当即允诺。 随后,周学军对组建工作表现出极大热情。1999年10月,他指派人以军供站名义向省民政厅提出一份书面请示,称“国宾公司1998年营业收入3000万余元,实现利润500万余元”,“与之合资利大于弊”,故意隐瞒国宾公司亏损事实。 一个月后,省民政厅批复:原则同意合资组建股份公司。 为避免煮熟的鸭子飞掉,同年年底,严汉青安排周学军及妻子赴港澳旅游。此番消费共计5万元,全部挂账在国宾公司。 照单全收—— 假评估误差3700万 2000年5月至12月,在筹建国宾股份的过程中,周学军指派他人授意一家资产评估公司对军供站的1、2号楼低评,评估值为37.71万元。随后,他又未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向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具危房说明,使低评结果被确认。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这两栋楼的房产价值为162.37万元。 2000年7月,周学军以军供站名义,与国宾公司股东严汉青、严跃建等人签订组建国宾股份协议:军供站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估价2000万元入股,占总股本40%;严汉青等人以国宾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3000万元入股,占总股本60%。 同年8月,严汉青等人自行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国宾公司的出资资产单独评估。按照严汉青的要求,评估报告对国宾公司资不抵债的事实只字不提,将其净资产评估为3021.15万元。 对这一结果,周学军“照单全收”,不制止、不报告。后经鉴定,国宾公司净资产为-690.50万元。 移花接木—— 3360万债务一推了之 2000年12月,武汉国宾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周学军如“约”当上副董事长、总经理。严汉青为法定代表人。同月,周学军同意将国宾公司的首笔贷款1730万元转入国宾股份名下。 2002年5月,周学军又以军供站出资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对国宾公司的第二笔贷款1630万元申请展期。 至此,国宾公司高达3360万元的债务顺利转移至国宾股份名下。 期间,严汉青还和周学军设立账外账截留营业收入,至2005年6月共偷逃国家税收726万多元。周学军个人也没忘“捞油水”,通过“打白条”,侵吞公款2.9万元。 2005年、2006年,国宾股份连年亏损。因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国宾股份被诉至法院。 经查,短短5年,军供站因周学军的行为,直接损失2000余万元。 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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