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14日签收了赵复海的再审申请书。现由管法官办理,至今一年又2个月(1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显然,大幅度超期。该法院曾经答复说,案子太多。按照党中央关于问题导向原则,不是无能为力,只要想办法,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懂得法律的人力资源很丰富。可见,该法院存在不作为的的消极问题。
一审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也就是执行法院,明知是错误案件,不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不上报,反其道而行之,紧锣密鼓执行,与法相悖。违反了宪法第5条关于对于一切违法宪法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 鉴于此,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同志投诉,请院长过问,依法办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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