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监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13|回复: 7

培养中国法治工作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30 10: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培养中国法治工作者
      
问:中国监督网的是怎样的网站?公民怎样参与反腐倡廉和维权?      
答:首先,全国人民积极响应习总书记依宪治国的号召,学、尊、守、用、宣传宪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腐败分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02年,宗旨以弘扬宪法精神的公益性网站——中国监督网的横空出世令一切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同时强化了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一些违法犯罪事实暴露在阳光下,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平、正义最终得以伸张,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逐步实现。
二十年来,富有正义感的干部群众 给予中国监督网大力支持与关爱。然而腐败分子却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经常使用各种卑鄙手段抹黑中国监督网,诽谤、中伤其人员,甚至有的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打击报复,制造新的社会矛盾,再犯新罪行。      
腐败分子的种种伎俩,如同螳臂当车的小丑;腐败分子不论官多大,地位多高注定终将失败;腐败分子阻挡不了中国监督网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依法维权的号召,正义必胜。      
其次,中国监督网是面向全球曝光的全天候开放型平台,它跨越国界、影响力极大,它追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崇尚宪法、研究宪法,以宪法为武器,参与监督、反腐败、维权等问题的新型的专业性网络大学校。培养用宪法管理国家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高素质的人民监督员。  
      主要工作:学用宪法,依法曝光,宣传宪法和党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知行合一,履行人民监督权,捍卫宪法,反腐倡廉,帮助他人维权等,为法治中国作贡献。
      欢迎您及您的亲友参与,与您携手奋斗、斗争,从事公正、公益、开心、崇高、全新的令人钦佩的宪法宣传员、宪法讲师、记者、律师类的法治工作,不断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向超级记者超级律师迈进。加入无文凭门槛,只需通读或者收听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音频视频十遍。重点学习理解《宪法》序言最后一段、第2、5、27、35、41条,以便用《宪法》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合作共赢,利国利民又利己。工作有成效,可以取得报酬。
问:公民怎样加入中国监督网并参与反腐倡廉和维权?      
     答: 1、报名。将您的申请书、大头像、公民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图片以及包括收件地址、电话、紧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在内的简历发至电子邮箱315600298@qq.com ,或者微信 zgjdwa .   
2、有志加入者专职或兼职均可,但为人要品行正派、不畏强权、同情弱者,愿伸张正义、为冤屈而呐喊。
3、咨询、研究讨论、互动问答与入门测试。联系电话010-81783596,18911276110或者微信 zgjdwa语音或视频。
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为监督员、高级监督员、办事处主任、部门部长等,颁发工作证件并公告等。
兼职亦可。
本站郑重声明:禁止任何人以“中国监督网”的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7月16日,中国监督网总编辑更新发布)
作者:吴先稳律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7-30 1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监督网也是一个开展文化活动的平台。创办中国监督网符合宪法第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41&page=1&extra=#pid21016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点评

海!外直播 abre.ai/3iii 禁闻视频 v.ht/nnii 专家说:未来十年,中国癌症将现井喷。33%的家庭,将因此耗尽所有积蓄。1/4中国人喝不上合格水;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一半以上在中国。生命可贵!看这个..   发表于 2022-8-1 05: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7-30 11: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必须培养更多法治工作者,培养法律人才。是第一要素。人是第一重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7-30 14: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7-30 14: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与监督同行。依宪治国,监督不止,监督不可少!人民群众必须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执行宪法,行使监督权,履行监督义务。
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12&extra=page%3D1&page=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8-1 0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您好!祝大家建军节快乐!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全国各族人民......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笔者认为,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赋予人民群众监督权,无须向有关机关申请或者报批。宪法法律与监督同行。公民监督,人民监督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如果发生有损宪法尊严,或者宪法得不到实施。那么,人民群众对于其不作为乱作为,都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监督,可以提出批评建议,可以进行要求纠正错误,依法问责。可以进行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要求依法查处,要求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宪法和法律必须执行,哪里有不作为,乱作为,公民监督、人民监督就出现到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笔者认为,必须执行习总书记关于依宪治国的指示,宪法必须执行。必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监督网崇尚宪法至上,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文化,弘扬监督文化,动员带领更多人学习宪法,让更多人遵守宪法,宣传宪法,培养法治工作者,培养懂宪法的公民、人民群众行使人民监督权。用宪法反腐倡廉,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老虎、苍蝇一起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笔者认为,按照上述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监督与人民监督等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监督系统,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

     (2022年7月31日,中国监督网总编辑发布,电话微信号18911276110)
详见:http://bbs.worlds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541&pid=21022&page=1&extra=#pid21022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
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2 04:51: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学习宪法和法律敢于亮剑履行监督权,做到遇事找法拿起法律武器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世界监督论坛

GMT+8, 2024-11-21 20:33 , Processed in 0.02099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