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守法监督 于 2021-3-22 10:45 编辑
依法治国,呼吁严惩睡女辅警的男人们!
最近,在神州大地,被媒体闹腾得沸沸扬扬的“女辅警敲诈案”,一直热度不减。九个男人睡了一个姑娘,还判了姑娘重刑。对了,这九个男人大多是职务带“长”的公职人员,姑娘只是个辅警,临时工性质。 在法律文书里,姑娘犯的是“敲诈勒索重罪”,判13年,处罚金500万。在笔者看来,姑娘不仅是判重了问题,而是判错了。首先,处罚金500万是错误的。女辅警靠自己的工资收入是无论如何交不起500万罚金的。其次,刑事部分,把陪睡简单定性为敲诈勒索不妥当的,这其中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隐私,刷新了人们的三观! 灌南县这些被敲诈的职务带“长”的“受害人”,在新闻报道中中,一定是又没钱,又累,为了顾大家,舍小家,一天忙的要死的人民公仆形象。结果,是一群既风流,又受贿的色狼,随便一扔就百万现金...... 守护公共安全的局长所长,竟然被敲诈了,都不敢维护自身权利,又何以保一方安宁? 事情曝光后,所在官场并不是第一时间正视问题,刀刃向内整顿作风纪律,而是用公权力封锁真相,仿佛只要把丑闻遮住,问题就不复存在,只要解决了曝光问题的人,就解决了问题的本身。 女辅警褪下了所在官场的遮羞布,遮羞布里面,是普通群众权利的弱化,是公权私用收割美色和财富,是个别地方司法对所谓“受害人”的厚爱。漂白剂都洗不干净了。 其实,女辅警许艳才是真正的受害人。她遭遇到了行业内的“潜规则”,被许艳敲诈的9个公职人员中,其中一个副局长就被敲诈了128万,一个小学校长被敲诈了45万,其他人均被敲诈了几十万不等。笔者只能说:真有钱! 大家知道,在体制中混的人,只要大小混了个“长”,一般情况下都不太会缺钱。但这是一个只可意会,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秘密。但许艳的判决书一出,就把这个秘密曝光到台面上来了。 公众就会惊呼,你们这些公职人员,凭什么能有这么多钱? 公众就会质疑,这些钱是从哪来的?那名小学校长有没有收家长黑钱?那些医院小吏有没有收患者红包、拿医药代表回扣?还有所长和副局长们,你们有没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 公众还会呼吁,严查这些钱的来源。如果让这些“长”继续留在体制内,这是对纳税人最大的不公。其中有一个姓刘的副局长,两次跌倒在石榴裙下,明知被“敲诈”了20万,还乐此不疲,升任副局后又再续前缘,又“被敲诈”了108万。 试想,能够做到今天这位置的各个“长”,智商水平应该都不低,那种台前滔滔不绝、妙语连珠、大义凛然、公事公办、执法为民的高智商人物,怎么到了女孩娇嫩的躯体面前就毫不顶事了呢?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耻辱? 一群有权有钱的局长所长院长校长睡了一个姑娘,结果赔了钱,竟然矫情的成为受害人。 在我看来,这个身份定性,危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他们明明就是烂人,明明就是恶人,明明就是贱人,怎么就成了“受害人”呢? 美女用身体资源跟某些位高权重的人睡觉换取金钱资源,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心知肚明的发财路径。女辅警被上级领导看中,被“潜规则”,提供领导想要的资源,满足领导的性欲望,如愿以偿拿到了370多万的好处。这不完全是敲诈!370多万中,有哪多少算敲诈,哪几笔是赔偿给女辅警的打胎费,青春损失费,等等需要重新界定。 在文章快结尾时,笔者特树立一个抵制“潜规则”的楷模。有这么一个女性,在抵制“潜规则”方面,值得大书特书,值得全国女性同胞学习!她就是山东潍坊的魏素惠,她年轻时,是山东潍坊某机关团委书记,年青美貌气质俱佳的魏素惠博得潍城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分管经济的人大副主任朱希义的信任与喜欢,朱希义时年45岁左右,已婚,育有三个女儿。他是魏素惠的顶头上司。朱多次向魏素惠求爱,要求去宾馆开房打炮被拒绝。因拒绝朱的非礼,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将魏素惠淘汰赶出了工作了14年的机关。本来魏素惠年终民意考评为第三名,应为优秀,却被朱希义改成倒数第三,从此魏素惠失业、下岗,遭遇车祸,被坏人毒打等多舛命运接踵而至了。笔者在此说明的是,“潜规则”是可以避免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大不了就是失业下岗!但留得清白名声,无愧于心,做人堂堂正正,即使一贫如洗,也是光彩的!从这个意义上,魏素惠更值得人们同情敬佩!象这样敢于反潜规则反贪腐的美女已是凤毛麟角。她的不幸遭遇烤问着社会道义与良知。 总之,睡女辅警的男人们不是好东西,呼吁严惩睡女辅警的男人们!抵制“潜规则”的魏素惠值得广大女同胞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