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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应及时知民情、解民怨、化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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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7 14: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守法监督 于 2020-9-27 14:30 编辑

              民告官“见官”的目的并不是请官接受审判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立法目的就是让官及时知民情、解民怨、化民忧!

    今天是2020年9月23日,下午两点二十分上诉人准时如约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这是一个简单的行政复议案子。一审受理案号是(2019)于05行初419号。二审法院受理的案号是2020渝行终64号。
今天的开庭庭审是该案第二次通知开庭,第一次是在2020年7月8日上午9:30分,当时因为被告荣昌区人民政府没有任何人出庭应诉,审判长赵翎宣布休庭,择期开庭。
    但是今天出庭人员照样不符合出庭人员身份,赵翎审判长故意省略这个环节,说行政负责人不出庭应诉是法庭审查,我尊重审判长的意见,请法庭宣读行政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情况说明和请书记员记录我的异议,但是审判长表示不要书记员记录,我举手抗议审判长既不要我完整阐述,又不要书记员记录,粗暴剥夺我诉权的不法行为……审判长立马敲锤休庭,并肆意被告方全部签字走人。
    该案案由是因为我的临河边的一直耕种的承包口粮田,在没有依法征收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被荣昌区人民政府无偿划拨给了荣昌区水务局旗下的荣昌宏禹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而引发的土地权属行政争议。我于2018年1月20日向荣昌区人民政府递交《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被告荣昌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4日作出荣昌府复【2018】19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曹礼淑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由于那段时间申请人被暴力致伤后一直在就医,导致2019年春节前才发现该文书,遂依法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5日受理后,于2020年6月13日作出渝府复【2019】545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的 理由是认为上诉人的行政复议超过法定两月的期限,因而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了上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告知了上诉人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该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提起诉讼。
    上诉人认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驳回上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于法无据。
首先,荣昌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荣昌府复【2018】19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曹礼淑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认定基本事实错误,上诉人的合法使用土地并没有依法征收,没有依法征收的补偿安置事实,在上诉人使用权属存在的情况下,被荣昌区无偿划拨出去,就存在明显的权属争议。重庆市人民政府受理后应该依法进行实体审查。但是没有想到,其却不惜以违反法律规定,故意适用法律错误来阻止上诉人依法讨要农民的基本民生问题。根本不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上诉人得到救济。
    介于此,上诉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重庆市五中院于2019年7月11日受理后,于 8月2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了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的(2019)渝05行初419号错误的《行政判决》。
    首先,一审法院没有对上诉人的真实证据进行公正采纳,且庭审时严重违反审判程序。庭审出庭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出庭人员刘骑康既代表荣昌区规资局出庭,又代表被告荣昌区人民政府区长出庭,导致上诉人和书记员都无法辨别。庭审秩序很混乱。
    其次,一审法院存在对市政府的《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言听计从,不但不依法纠正不合法行为,反而存在严重故意适用法律错误进行枉法裁判。因为被诉原行政行为荣昌府复【2018】19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曹礼淑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没有告知救济途径,没有告知不服该处理决定的复议诉讼途径,因而应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上诉人在上诉状和2020年7月8日第一次开庭前递交的补充上诉意见书上阐述的很清楚。该次审判长和合议庭也是一眼就能清楚明了的事情,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该予以撤销。恳请合议庭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判案。
                            重庆曹礼淑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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