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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祸害农民的生存权居住权应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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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11: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滥用职权祸害农民的生存权居住权应遭天谴
                    三无农民曹礼淑
     评说荣昌区国土房管局制作的【2017】109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不当违法之处
     我户是荣昌区黄金坡村的地道农民曹礼淑,在2016年荣昌政府修建荣峰河综合整治暨白竹园景观工程、和荣昌工业园区北环东段(含桥)工程占用我们基本农田承包地未对我们补偿安置,以及断道毁路伤人以来,我就一直找相关部门信访及后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强烈反映我家承包地没有补偿安置的事实。但是荣昌区国土局不但不履职,反而几次三番地对我们合法房屋作出相同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行为,在没有任何补偿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威逼我们拆除合法房屋交出宅基地。我们想到法官应该是中立的,会据实查清楚这些基本事实的才会判案的,因为法院存在的目的就是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的,哪里想到现实竟然与美好的想象及书本上的法律知识相差十万八千里。它们却根本不用审查清楚这些的,它们的目的就是要制造对方想要的结果的。
        我家被套路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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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国土局在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一案中提交的“依据”是我房屋所在地片区的征地批复是2008年11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渝府地【2008】733号批复,2009年3月17日进行了一公告,2009年5月12日进行了第二公告,2010年11月3日,社长母亲李运福通过领款条个人领款方式,领取了土地补偿费373603.5元,而渝府地【2008】733文件批复正文里不包括我所在的黄金坡村三社,该批复正文第二段这样写道:同意你县将昌州街道黄金坡村1社、2社,油泺村3社,海螺村7社、8社集体农用地25.4869公顷(含耕地18.2048公顷)连同未利用地4.20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予以征收,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4.6679公顷。我曹礼淑家的所有土地包括房屋宅基地都在黄金坡村三社地籍上,而直到现在法官也解释不清,仍然是采用葫芦僧断葫芦案做法。此批复范围明明不包括黄金坡村三社,(注明我的多个与土地有关的案子,法庭上我从没有看见对方出示征地红线图和勘测定界图,申请信息公开也从没有拿到过),但是荣昌区国土局和法院它们却要强行将渝府地【2008】733号批复范围套在我的房屋和所有土地上。它们依据的所谓“附件”《征收土地面积分类及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统计表》推定我位于黄金坡村三社的合法房屋和所有承包地,林地等都在该批复范围之内,所以在那时就对我们房屋片区的所有土地都征收补偿实施完结了的。但是却拿不出补偿了安置了的领款数额、依据……
      特别要指出的是,在2011年,涉及我黄金坡村三社(现在的黄金坡社区二组)就有三个重庆市政府下达的征地批复文件,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在征地预审报批时,这个土地补偿安置人员名单就要进行一同上报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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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这组证据就是荣昌国土局提供给一审法院的所谓农转非审批表及公示的人员名单,上面清楚显示是2011年3月8号公安机关审批上报的,显然,该审批违反法定程序,有明显张冠李戴之嫌。同时也证明未能在法定时间实施 渝府地「2008』733号批复的补偿安置。            下面这组证据是原荣昌国土局征地办(现在的住房城乡建委房屋征收中心)给我的答复证明该批复实施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程序违法,同时也证明未给我户进行任何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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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它们出示的依据又是自相矛盾的,比如在我提出对它们拟定我家人员住房安置对象;把我家十岁儿子都遗漏一事上,竟然谎言都不能自圆其说,说我儿子在征地批复文件下达之后出生,不能作为安置对象,而事实上在它们提供的证据这个是在2018渝0116行初75号案子中,被告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证据材料第九项,第十项《农转非人员名单》及《安置补助费发放及参保情况汇总公示表》第40页到44页的证据;有四个小孩身份证号分别是;杨麒函:500226201005282224,罗姝慧:500226201009042228、陈下雨500226200906182241等均出生在我儿子之后,还有实际住房划地安置时,2014年/2015年我本社至少新迁进16个人,也都进行了住房安置的和社保安置的,而重庆市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渝国土房管(2018)9号和(2017)471号《信息公开答复书》充分证明渝府地【2008】733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实施补偿安置,而我这户至今是农户,在根本没有进行征收,也未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竟然恶意作出(2017)109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滥用职权勾结地方黑恶势力,采用断道毁路,断电暴力致伤曹礼淑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来了2020年4月10日做出的《关于曹礼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回复摘要如下:1、给申请人安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给申请人进行土地补偿费、社保安置费的具体数额和签字领款依据。针对信息公开1,被申请人的回复却是不予对你重复处理,针对信息公开2,被申请人的回复却是因为你户未申请农转非,故该安置补偿费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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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5日,针对2017年8月27号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荣昌国土局又主动进行了《补偿安置补正告知书》,在2019年5月20日暴力
毁灭曹礼淑合法房屋及财物后,于半个月后的6月9号作出《关于曹礼淑户构附着物补偿通知书》,这如此事实不清,程序严重违法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居然会得到荣昌法院的支持,并伙同相关利益腐败分子在没有任何征收补偿安置的情况下,进行残暴黑拆,导致曹礼淑一家遭受身体精神重创,合法财物遭受巨大损失的恶性事件。
    司法不公腐败,是祸害整个社会的毒瘤。因为没有公正的司法,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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