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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6大举报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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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9 18:2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6大举报平台发布[url=]快闻热点[/url] [color=rgba(0, 0, 0, 0.298039)]今天

一、国务院“督查举报”平台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日前开通
线上了解情况听取建议 线下督查整改推动落实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基层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举报: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

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

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

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大家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获或相关举报。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将直接派员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此小程序到底该如何使用,如何通过此渠道反映问题到国务院,详看下面视频讲解:


另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部署实施“互联网+督查”。将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有效整合督查力量,促进政府的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国家信访局举报网站
国家信访局是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部门,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

其他职责还有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等。

2018年3月,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信访局举报网站网址:
http://www.gjxfj.gov.cn/gjxfj/index.htm

三、中央最高检察院举报网站
中央最高检察院举报网站网址:
https://www.spp.gov.cn/spp/index.shtml


四、最高人民法院举报网站
“给大法官留言”栏目简介:

“给大法官留言”栏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与中国法院网同步上线开通。这是一个网民可以与大法官直接“对话”的新平台,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31位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将在线与网民互动交流,亲自回复、督办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以减少周转环节,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开通“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周强院长关于利用新媒体广泛听取民意要求采取的又一举措。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友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大法官将认真阅读您的留言,依法办理,及时回复


留言要求:

网民留言实行实名制及属地管理。留言对象应为所在辖区的“大法官”。网民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以便当地法院和您取得联系,征求您对回复的意见。给最高人民法院首席大法官的留言,您可以直接发至院长信箱。留言需实事求是,文明守法。


根据图中指示,进入留言板块:


五、公安部举报网站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网站

http://www.12389.gov.cn/clueAction_clueStatement.action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本网站仅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法违纪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带“*”的项目为必填内容。本网站只受理文字信息,字数上限为1500字。为了保证您能成功提交举报信息,请您在本地将举报内容编辑好后再将其粘贴到“主要问题”文本框内。
   3.本网站仅受理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4.每位举报人24小时内至多进行2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如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5.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00741;举报电话:12389。
   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扫黑除恶举报平台。举报人只需要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网上搜索“12337”,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举报,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

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六、全国扫黑除恶平台--举报入口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平台---举报步骤
举  报  须  知
一、本平台受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本平台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五、请按页面提示填选举报信息,如不了解相关内容请填选“不清楚”。
相  关  规  定
一、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妇女卖淫、强迫妇女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第一步: 点击线索举报

第二步:15秒后点击---我要举报


第三步:右滑图片验证


第四部:选择填写举报信息
(分为个人举报和单位举报)

最后,就不在描述,根据提示,填写举报材料提交即可。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平台的意义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就智能化举报平台使用情况作了简要说明。王洪祥指出,针对群众担心的举报不便捷、信息不安全、举报没有回应等问题,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作了全面优化、改进,实现了方便登录、易于填报,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
互联网接收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

据了解,智能化举报平台启用后,平台接收的举报线索,将率先应用在即将开展第三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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