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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决我无法购房问题申请书
巴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叫朱云国,男,1953年2月9日出生,住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巨龙村1组53号,身份证号码510222195302098114,电话13167869671。 2012年武警七支队项目政府征用我家土地房屋时,我家的房屋面积是95.74平方米,只给我15146.10元。土地给我征收了,开始两年才每月500元的社保费,现在1198元一个月,原先没有存款,现在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我无法筹足资金购买分配我的安置房60平方米来居住。所以,至今我未交购房款,至今我无房屋居住。因此,从2012年以来,我曾以每月500元租房居住一年,因交不起房租费,逼迫在天桥涵洞居住一年,又搬到政府修的安置房车库居住一年,又搬到政府安置房通道居住至今。请求给我解决差的一部份资金或者我把你们给我所有的钱还给你们,你们还我相等的房屋平方,我早日搬进新居,还我一个安定的地方生活。
申请人 朱云国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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