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状 原告:郑吴尧,男,身份证号码:440803195408081519。住所:湛江市霞山区工农东一路1号3栋304房,联系电话:18218890148 被告: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法定代表人:吴益新 (局长),住所: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62号,邮政编码:525400。电话:06685110259,5110420。
诉讼请求:
1、对于被告发《通知》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其行为违反宪法关于依法治国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系乱作为。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9年9月12日,茂名市电白区民政局发出《通知》,其内容如下: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近期发现有挂名为中国监督网南海办事处的非法组织在电白区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组织者郑吴尧(挂名监督网兼职南海办事处主任)。为打击非法组织,维护社会稳定,请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务必高度重视,马上组织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排查,如发现有该非法组织活动场所或人员,及时将情况报送民间组织股。 联系人:陈振才5110420 13686781859。
原告认为,中国监督网不是组织,是发布平台,发布的范围是宣传宪法,宣传19大精神,反击腐败、依法维权和监督干部等,中国监督网南海办事处是中国监督网的一部分,也不是组织,不得称之为组织,当然也不是非法组织。 宣传宪法,宣传19大精神,反击腐败、依法维权和监督干部等,这是每一位中国人民的职责所在!这属于非法活动吗?岂有此理!典型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被告所称中国监督网南海办事处是非法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事实何在?法律依据何在?
好干部、人民群众十分赞赏喜爱中国监督网,他们听说有中国监督网,很高兴,赞叹不已,无不奔走相告,有的立即写申请书,电话微信联系中国监督网,加入中国监督网。
相反,腐败分子负隅顽抗垂死挣扎,害怕、敌视中国监督网,乱作为,歪曲事实,胡说八道,挖空心思企图破坏中国监督网。
本人及群众发现这个通知之后,曾经到被告住所,要求被告提供通知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局长吴益新避而不见,疑躲起来了,其他人员不管事。
被告无视宪法和法律,不按照宪法第27条的规定办事,拒绝人民监督,不努力为人民服务,该单位局长等工作人员公然做不合法之事,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践踏了宪法,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议党委组织部门、电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电白区民政局党组书记陈培金、局长吴益新的职务,让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人员担任局长,以免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鉴于此,原告为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审判。
原告:郑吴尧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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