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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被执行人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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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7 00: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执行人的权利有哪些

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

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就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执行人的权利主要包括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进行执行和解的权利、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以及申请复议的权利。



同时,被执行人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接受人民法院询问的义务、接受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有关执行费用的义务。
在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对财产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若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执行人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对于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情况,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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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7 00: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人的权利有哪些
2022-12-06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承办案件的法官、书记员有以下情形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执行至案件执行终结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执行到期债权的权利。被执行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到期的债权。人民法院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权通知,第三人可对该履行提出异议。
(三)进行执行和解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可与对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有效。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四)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五)申请复议的权利。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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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直播 bitly.net/55cccc 禁闻视频 bitly.net/p999p “国家”的真面目?当你看不起病时候,国家不见了;当你捡到古物时候,国家出现了;当你被欠血汗钱时,国家不见了;当你举牌示威讨要血汗钱时候,国家又出现了   发表于 2024-7-7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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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7 00: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冻结不留生活费吗

会留生活费,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具体来说,执行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或者财产时,不会全部冻结,而是会留足够的资金以确保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费用。这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开支。

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冻结行为有异议,认为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留足生活费用,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改正执行行为;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还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司法冻结不会不留生活费,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但具体的留存标准可能需要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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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7 01: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可以冻结配偶账户吗
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冻结配偶账户。具体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下,法院冻结的依据是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申请时必须向法院指明是哪个银行,不一定指明银行账号。因此,在此情况下,如果配偶的账户并未被明确指明,则不会被冻结。
然而,在夫妻共同债务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冻结配偶的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婚姻期间的夫或者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配偶的银行账户,因为这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冻结配偶银行账户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必须出现紧急情况、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以及必须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并经银行行长签字后。
综上所述,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冻结配偶账户,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对法院的冻结行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要求对执行内容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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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7 01: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冻结的是被执行人的。

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是否能冻结被执行人配偶的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

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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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7 01: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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