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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广东惠东强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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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5:3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起底广东惠东强拆事件①:“职业保违人”不给钱就拆楼,一业主疑遭“连环套”
潮新闻客户端
2024-05-16 19:47
浙江
潮新闻 记者 石潇俊 通讯员 杨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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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4层盖到10层,超高违建封顶一年后被地方政府强制拆除。期间,当地“职业保违人”暗示交钱“走关系”可以保楼,收了30万元后不仅没保住,反而开口继续加价。

近日,来自广东潮汕的梁女士向潮新闻记者报料,自己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投资了一处商业建筑,封顶一年后收到镇政府下发的停工通知书。当地“职业保违人”以保楼名义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拆楼前夕还在电话中要价100万。

为什么报建4层能盖到10层,“职业保违人”何以明目张胆称“再不交钱就把楼拆完”?潮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08:00
报建4层建10层

镇里下发停工通知书

2019年3月15日,梁女士和家人在广东惠东县吉隆镇人民路以800万元向林某购得一块建设用地,并另支付10万元由林某帮其报建。

潮新闻记者在梁女士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上看到,该土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已报建4层。梁女士表示,她自知超过4层是违建,林某提出只有他推荐的承包商刘某才能保证建至13层。梁女士遂与刘某签订建造合同。

2020年3月至9月期间,林某与刘某两人陆续以安装变压器、噪音污染、领导检查等理由向梁女士索要疏通费用。梁女士分多次向两人指定的多个账户转账,梳理转账凭证,合计约40万元。

2022年4月,建筑以10层封顶。只是没想到,梁女士一家的噩梦才刚刚开始。12月,林某说楼房被航拍拍到,要梁女士立即送去9万元才可以消掉图斑,梁女士没同意。

2023年3月24日,梁女士收到吉隆镇政府下发的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在5日内到镇整治“两违”办提出异议,或5日内自行拆除。


梁女士在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投资的商业建筑。受访者供图

暗示“走关系”保楼

费用一降再降

2023年4月1日,林某向梁女士家人介绍翁先生来“保楼”,后者开价220万,并表示“220万元保证8月份前不会拆楼,换书记则不能保证不拆楼”。因金额难以承受,双方未谈拢。

此后,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林某陆续向梁女士介绍包括翁先生在内的多人开价保楼,金额从220万降到100万。

由于梁女士一直没同意,4月25日,拆迁公司开始进场作业,并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将违建高层拆至4层。在此期间,林某又介绍了“职业保违人”黄某。

随后,梁女士与黄某签订保楼协议,约定保楼至少7层,费用100万元,前期支付30万元。后该楼被拆至4层,黄某又提出追加20万元,否则该楼会被全部拆完,遭到梁女士拒绝。


2023年4月29日晚上,梁女士夫妇与黄某签订保楼协议,并支付部分费用。受访者供图

“职业保违人”承认收30万元

称打点社会人士,否认涉及公职人员

报建4层的楼房,为什么能建到10层?潮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建筑承包商刘某,他表示这种情况在当地很普遍,以前建的很多楼都不用报建。


高空俯拍,右下方是梁女士超高建筑被拆后剩下的四层。通讯员供图

至于是否在建房过程中向梁女士索要领导打点费,刘某表示“没有这回事”。

2023年4月24日,就在拆楼前一天晚上,卖地人林某联系梁女士。在梁女士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可以听到,林某说“最迟明天中午他们这个吊机就要上去了,他要110万,我能保证的就是他拿了你的钱,不行他能退还给你。”梁女士问具体怎么操作,林某说“50万要先放到上面去,上面搞定了,才来搞下面。”由于双方没有谈拢,梁女士没有支付这100万。

对此,林某在接受潮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予以否认,表示没有参与梁女士任何保楼行为,也没有说过9万元可以消除航拍的图斑,并否认介绍过“职业保违人”黄某。

但在对黄某的采访中,黄某承认了通过林某认识梁女士,只是后来林某把自己的电话微信都拉黑了,导致联系不上。

同时,黄某也承认收了梁女士30万元。这笔钱到底用在哪里,黄某说用于打点社会人士,强调没有涉及公职人员。

至于是否在电话中对梁女士说过“再加20万,最后一起50万,不然就要全部拆完了”,黄某表示没有这回事,也没有说过“领导是我们的人”,并否认了录音内容。

质疑行政程序违法

业主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潮新闻记者在吉隆镇人民路看到,该建筑已拆至4层,墙面破损严重,满地都是水坑和废弃砖石。与其形成对比的是,周围还有不少10层以上建筑,有的甚至建到15层。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梁女士质疑,当地镇政府从未告知业主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既然自己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而不是由镇政府强制拆除。


梁女士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访者供图

潮新闻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吉隆镇政府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行政程序违法。

咽不下这口气的梁女士把吉隆镇政府告上法庭。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2日开庭审理。

潮新闻记者致电吉隆镇党委书记何潭良,他拒绝接受采访。潮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当地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既然已经走司法程序,一切以司法判决为准。

此事后续如何进展,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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