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习近平指出,过去讲“有理走遍天下”,现在有理的也到处找人。这从另一角度说明,老百姓要办点事多么不易,不打点打点,不融通融通,不意思意思,就办不成事!这种现象一定要扭转过来!
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无视法律,无视习主席的指示,不依法执行裁判,这样的法院院长,必须撤职。这样的法官,必须清除。建议有关部门对于当事人的举报投诉,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玉田法院执行局拖延办案不作为 由谁来监管 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王丽荣,今年66岁,玉田县公安局退休干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揭露司法腐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玉田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拖延办案、贻误工作、消极执行、使其被执行人逍遥法外之事反映给你们。 2012年我诉玉田县星冠水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王立峰欠款一案于2012年9月28日由唐山中院判决我方胜诉案件【2012年唐民3中字第433号】。2012年10月初我们申请执行,案件到执行员杨树柏手里,25万多元的执行款,一年多杨树柏只执行回两万,而给他开销八千多元。之后再找杨树柏,他态度十分恶劣。我如实向领导反映情况,2014年初,案子转到赵学武手里,我去执行庭多次,电话无数遍,不知什么原因,赵学武一直不给执行。无奈到2014年11月,我求助于法院吕院长,吕院长让我找王宝江院长至今又整整两年半了。两年来,我去法院无数次,不是进不去大门,就是找不到人;电话联系无数遍,有时不通有时院长忙;院长对我以礼相待,就是案子迟迟不执行。就是这么一件普通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又有执行能力,(被执行人自己开的水泥厂一直在正常生产销售)可是几年过去了玉田县执行局就是没有给我执行到位,请问是执行人员能力问题?还是有别的问题? 法院执行局,是国家机关中为数不多的以贯彻执行力为己任的机构,执行法官手握执行权,对于拿不到判决兑现的执行申请人而言,执行局是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但也是个未知数,这注定了执行局是一个危险与诱惑并存的机构。 大部分执行腐败的背后,充满了机关算尽的机巧和匪夷所思的圈套,执行机制的缺陷被他们利用得炉火纯青。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正在逐步见光,但在执行局、被执行人、执行申请人的多方博弈的缝隙中,个别人依然在寻求运作的空间。执行局里面有过,或仍还存在的那些急难险阻和江湖险恶。 让百姓信法、守法对法律产生信仰,法院却是偏离法治轨道,老百姓怎么相信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习近平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本网对此案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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