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监督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73|回复: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2-3 13: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题 http://www.gov.cn/xinwen/2020-12 ... f506783a34f68ec.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12-24 09:59 来源: 中国人大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点击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王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点评

请看x.co/pfp(网址) 肺炎一线照片现惊人一幕 ,番习土啬看国内不报道的新闻...... git.io/gqqqq (网址)  发表于 2021-2-3 15: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3: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 下列证件、证照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
(二)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 资格证书、权利证书等;
  (三)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法定出入境证  件。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  案。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在本法规定的范围以外需要悬挂国徽或者使用
国徽图案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
院办公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13: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国监督网2003 于 2021-2-3 15:48 编辑

第十三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
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世界监督论坛

GMT+8, 2024-11-21 22:29 , Processed in 0.03518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