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量局设15个内设机构,1个执法机构,14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党委文电、机要、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统计、保密、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 审批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等工作; 承担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实施工作以及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商事登记工作及其他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及标志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装备财务科。
拟订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装备器材配备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汇总、编制部门财务收支预决算并监督实施;依法收取和上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等非税收入;负责日常账务处理、财务监督、财会人员培训、财务档案和财政票据的管理。
(五)企业监督管理科(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合署办公)。
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监督管理;调查研究个体、私营发展与管理情况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经纪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消费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商品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12315、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协助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八)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
组织指导、协调查处市扬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对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方面的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九) 合同管理科。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合同行政指导、争议行政调解、信用评价服务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工作;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守合同 重信用”诚信建设活动;指导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
(十)商标广告管理科。
负责商标和特殊标志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特殊标志及官方标志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承担市著名商标审核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产品(含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质量振兴和名牌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监督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协助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推动和监督标准的贯彻实施,宣传贯彻国家重要标准,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识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十三)计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管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对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员、制造计量器具等实施证后监督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注册的企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等级计量标准主持考核。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人事科。
负责党建、基层建设、宣传教育、干部培训、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统战、侨务工作;指导工青妇工作。
二、执法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主要职责: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传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等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组织对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3C认证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及标准化、计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查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派出机构
新华、丰华、裕华、花城、秀全、新雅、赤坭、炭步、狮岭、芙蓉、花山、花东、北兴、梯面14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管工作,按授权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申请商标,并对使用商标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对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hdscjg/gkmlpt/content/5/5672/post_5672947.html#5703
【编者按语: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方式为什么都没有公开?不作为。其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关于反对官僚主义、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的规定。建议立即改进。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