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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马坊交警中队上路执法到底目的是执法还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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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7 09: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中华贾氏宗亲网
近日有一山西贾姓司机网友反映,2015年4月28日下午17:00左右,他驾驶朋友车送客人去方山县纪检委办事,返回途中经方山县交警大队马坊中队辖区路段,数名马坊交警中队交警正上路查车执法,在交警执法人员的示意下,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因为所驾驶的车辆非他自己的车,交警告知已脱保,需要扣车并接受交强险两倍的罚款方可放行。因为当时事出突然,司机一时也联系不上车主,就连现场执法交警也承认不能确定该车到底是否脱保,仅仅以车上没有贴保险标签为据,当时司机就询问现场执法交警是否可以查询一下,如果仅仅是没有粘贴标签,按交规那就开个罚单无需扣车了,但是交警执法人员说“现在接近下班了,没法上网查询,明天上午上班后就可以查询了”。最后被迫无奈之下,他和他的客人被一名焦姓交警执法人员驾驶他的车一同扣回马坊交警中队。
被扣回到马坊中队后,他向交警乞求是否可以少罚点钱放车走,因为身上带的钱不足。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工作人员已经按“脱保违规”处罚事项输入交警内网了,无法改变结果了,只能按脱保接受处罚。事后有些朋友也曾向李队长咨询扣车这个事,但是李队长也信誓旦旦都以“已录网,无法更改”告知。
2015年4月30日,他在联系多方朋友求助无果的情况下,试着准备把全身仅剩的543元中500元作罚款来到交警中队,看能不能少罚点让车先走,看行不行。但可能马坊交警中队出于种种考虑原因,告知司机毋须处罚了,可以开车走了。就此司机终于被困两天后可以开车离开了,虽然经历了一场痛苦·煎熬·不解的生活,但是总算可以喘口气了。
司机称回想这段经历充满不解:一、现在依法治国·阳光执法是国家对公务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执法规范,但是马坊交警中队交警这次上路执法全程没有一个警员配备“执法仪”;二、马坊交警上路执法现场数名执法人员居然没有一个佩戴上岗执法证;三、我国宪法也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既然不能确定车辆是否脱保,为何马上就认定并按脱保开出巨额处罚执行书?四、作为执法交警一员,焦姓交警在扣车回马坊中队途中,并没有依交规系戴安全带,而且还存在一边开车一边接打电话问题,难道交规是只给普通百姓定的吗?五、既然违犯“脱保”交规,并且车辆已被扣数日,并且已开出了处罚执行通知书,并且告知已经录入交警网,难道可以随意更改吗?六、以人为本,严肃执法,公平正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方山县马坊交警中队领导和普通警员身上不知道体现在哪里?难道百姓就应该吃这“哑巴亏”吗?七、马坊交警中队领导和警员对此“徇私枉法”上下难道没有一个警员懂法的吗?八、事后对被扣车辆造成的损失没承担任何责任,如此视法律如儿戏,这难道就是践行中央“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国策吗?九、到底马坊交警中队上路执法是真执法还是想敲诈?
综上所诉,该司机认为:马坊交警中队上路执法存在严重违规执法犯法行为,涉嫌以上路执法为名,行贪腐敲诈敛财之实。视法律为儿戏,视民生如粪土。典型的对“四风建设”、“八项规定”采取阳奉阴违无视对抗的态度。是反贪腐中所谓“嗡嗡叫的苍蝇之流”也,必须坚决打击。
试问方山县领导今后普通百姓驾车途径贵县该辖区时他们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在此忠告马坊交警中队全体警员能够真正转变作风,惩前毖后,可别真成了顶风作案的“车匪路霸”。
也希望山西方山交警涉事方或者当地纪检部门尽快对以上九点质疑能给个说法,司机也依法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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