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国监督网2003 于 2017-5-15 07:06 编辑
http://wsxf.gjxfj.gov.cn/zfp/web ... ZT=2&ZRDWPJZT=1
事发地: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问题类别: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新农村建设
是否有复核意见书:否
联名人数:0
是否已经行政复议:否
法院是否已受理:否
仲裁机构是否已处理:否
是否允许公开:是
内容:已经向辽宁省市委书记李希过问监督,责令有关部门组织修路,按照“三严三实”的指示办事,立即解决民生问题,硬化500米道路,让村民享受党和政府的福祉。辽宁省交通厅、建昌县等有关部门不作为,多年遗留下来的500米村道硬化,工程很小,估计耗费10万元人民币。但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拖延,近10年未解决,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2017年3月23日20:37分,我通过辽宁省省长信箱,发给辽宁省市委书记李希的电子邮件,反映情况,没有任何回应。
事由: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和尚房子乡梅家房子村大桃组老张家到老刘家距离约500米土路,道路很差,一直未硬化,货运卡车不能通行,小车通行困难,步行也困难,雨雪天气更糟糕。村民盼星星盼月亮,做梦也是修路,盼望当地政府组织硬化这500米村道。但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拖延,近10年未解决,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
详见:《村民盼望葫芦岛市建昌县修建至老刘家500米道路》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3f0d270102wfff.html
信访事项本次办理情况:
- 序列日期办理单位办理方式去向文件
- 1 2017-03-30 国家信访局 转交 辽宁省信访局
- 2 2017-03-31 辽宁省信访局 转交 辽宁省葫芦岛市信访局
- 3 2017-03-31 辽宁省葫芦岛市信访局 转交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信访局
- 4 2017-04-06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信访局 转交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和尚房子乡人民政府
- 5 2017-05-03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和尚房子乡人民政府 办理 附件1
- 6 2017-05-11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和尚房子乡人民政府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建和处字〔2017〕1号
王金祥: 经调查,现就你(们)反映的问题处理如下:乡领导接到此案后对此案高度重视,经乡有关部门的多方协调和争取,此路段已被列为2017年度村组道路“一事一议”项目工程,现已完成测量等前期工作,于2017年内实现硬化。 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建昌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葫芦岛市建昌县和尚房子乡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 建和实受字〔2017〕2号
王金祥: 你(们)网上投诉反映的其村组道路500米路况很差,一直未硬化,出行极为困难问题,予以受理,我们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你(们)。在此期间,不应以同一信访事项重复信访。 特此告知。
(盖章) 2017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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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王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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