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督网2003 发表于 2018-1-21 13:35:11

香坊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复查科人员不称职

香坊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复查科人员不称职

致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

复查申请书

    本人不服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给我的哈香执字﹝2017﹞5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现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请求香坊区人民政府依法办理。
    香坊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局)在2015年9月24日拆迁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非法暴力拆迁,拒不赔偿,侵犯了李洪彬所在单位的合法权益,践踏了宪法和法律。此前已经有多家媒体据实披露,全世界可见,有视频图片为证,这是铁的事实。
    但是,执法局有关人员歪曲事实,说假话,企图逃避责任。当时非法强拆,乱作为,至今不思悔改,不依法纠正,顽固狡辩,不认错。恬不知耻。这样的公务员早该清除出去,该局相关领导决定指挥非法强拆已经达到涉嫌犯罪的程度。
    执法局有权力强拆吗?法律依据何在?执法局乱作为,十分明显。连基本的告知义务也没有履行,难道执法局领导和有关人员是法盲吗?建议区政府彻查并依法问责。同时要求依法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申请人:王金祥(中共党员,中国公民,中国监督网编辑)
    联系电话:18911276110,010-1783596.
    2018年1月3日


详见附件。

    以上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信访办的答复。我已经通过香坊区政府领导信箱提交了复查申请,但是,该信访办复查科还要求我亲自去递交申请书,多此一举,这不是胡来吗?折腾老百姓。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我履行义务。我打电话与这位先生联系,他态度很差,盛气凌人,动辄挂断电话,发脾气,骂我,我有部分录音。这样的干部损坏了区政府形象,必须辞退,革职查办。

中国监督网2003 发表于 2018-1-21 13:40:35

李洪彬案

本帖最后由 中国监督网2003 于 2018-3-30 08:12 编辑

查询码:TS201801058016

信件详细 http://www.hrbxf.gov.cn/jsp/szxx ... etailszxx&id=226619
您好,王先生:若您不服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给您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您本人可携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原件及身份证等材料到香坊区信访局复查科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复查科电话87280541进行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香坊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复查科人员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