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督网2003 发表于 2017-10-20 16:07:24

关于广西南宁青秀区有关情况

本帖最后由 中国监督网2003 于 2017-10-20 16:11 编辑

以下规定不符合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1-5826925; 传真号码: 0771-5826925; 电子邮件: qxqzwb@126.com;邮政编码:530028。
  (二)受理程序
  l.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l)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5826132,地址:悦宾路1号, 邮编:530028。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青秀区公安部门电话日期:2008-08-12                     

青秀公安分局5302102古城路4号
南湖公安分局5525277厢竹大道13号 (管辖南湖埌东片区)
青秀山公安分局5508505青秀路18号 (管辖青秀山风景区)
南环派出所2802311共和路1号
中山派出所2802260七星路113号
向阳派出所5312440桃源路88-1号
新城派出所2802326新民路27-1号
建政派出所5627331建政路南四里10号
星湖派出所5854620民族大道83号
长堽派出所5641971长堽路23号
河堤派出所5337863竹溪南路18号
南湖派出所5550789金湖路38号
滨湖派出所5356110青山路5-1号
仙葫派出所4780012仙葫开发区
长塘派出所4270053长塘镇
伶俐派出所4266141伶俐镇
刘圩派出所4302067刘圩镇
南阳派出所4321110南阳镇
交警支队二大队5863123 园湖南路19号 (管辖青秀区)
交警支队七大队
园湖南路19号(管辖青秀区南湖埌东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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