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督网2003 发表于 2019-6-24 14:31:19

关于机关浪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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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必须厉行节约,各地各部门是否做到了呢?是否浪费?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案例之一:


关于对王金祥反映我局一层大厅浪费问题的情况说明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原为登记注册大厅,目前只保留商标受理窗口、信息档案查询窗口对外接待,原因如下:1.办理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百姓办理。按照区政务服务局工作要求,应进必进的原则,涉及原食药办理事项、企业开办、原质监代码中心办理事项均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门”进驻、“一窗”受理。2.成立7个登记注册分中心,实现全区通办。为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在科学布局、合理分配人员的基础上成立7个登记注册分中心,实现业务全区通办,老百姓就近选择办事地点,减少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3.办理事项实现网上办理,部分业务实现全程电子化。目前,办理事项可通过登录首都之窗网站进行业务操作,各类表格、告知单均可以在网站上查看下载,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业务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老百姓无需到现场领取纸质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4.6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共计25项业务下放至区商标受理窗口,预计业务量将成倍增长,我局将根据业务量适时增加窗口数量,因此预留部分窗口作为备用。5.目前我局正处于机构改革进行过程中,待机构改革结束后将对一层大厅作进一步安排。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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